编辑: 645135144 2014-10-15

我院在接到申请单位的约请后,将核实申请方的申请材料,以确认申请项目是否在我院核准的业务范围内.若符合要求,我院将通知申请单位;

若不符合要求,我院将通知申请单位并退回材料. 注:

1、申请单位必须在受理决定书规定完成评审的时间之前至少40天将约请函和符合要求的上述资料提交到我院,过期将不予接收,我院将把申请资料退回受理机关或申请单位.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必须在现场评审的时间加上45天的时限内保持有效,资格证书过期者按无证处理. 8.2 签订评审协议 我院接受申请单位的约请后,将与申请单位协商签订鉴定评审协议,同时向申请单位提供评审指南和评审细则. 8.3 确定评审时间 申请单位应按照评审指南和评审细则进行自我评定,评定合格后,与我院商定评审时间. 8.4制定评审计划 8.4.1鉴定评审组一般由3~5人组成,设组长1人.应当根据申请单位受理的许可项目特性,配备质量保证、材料、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电气和制造、检验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8.4.2申请单位质量体系至少应配备如下人员:质量保证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作业(工艺)责任人、设备责任人、检验责任人、材料零部件责任人、设计责任人(有改造时)、电控责任人(有改造时)、专职质检员.(注:上述人员中,责任人员应是技术人员.). 8.4.3鉴定评审工作时间一般为2~3天.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鉴定评审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5天. 8.4.4评审评价中心填写《特种设备鉴定评审通知函》,按省特检院相关程序报批后,发送申请单位所在地的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申请单位. 8.4.5申请单位接到《特种设备鉴定评审通知函》后,认为鉴定评审组的组成不利于鉴定评审工作的公正性或者不能保护申请单位的商业秘密时,应当在收到《特种设备鉴定评审通知函》的5个工作日内向省特检院书面提出,省特检院确认后及时对鉴定评审组的组成进行调整. 8.5 现场鉴定评审工作程序 8.5.1 评审预备会议 鉴定评审组到达申请单位鉴定评审现场后,召开由鉴定评审组成员和申请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的预备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协商鉴定评审工作安排;

(2)协商首次会议时间、参加人员的范围和会议程序 8.5.2 评审首次会议 首次会议由鉴定评审组组长主持,参加人员包括鉴定评审组全体成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代表(是否参加由该部门决定),申请单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工程师、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注:申请单位应参加的人员如果缺席,该人员所担任职务按未设置处理).首次会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8.5.2.1参加首次会议人员签到;

8.5.2.1评审组组长介绍评审组成员;

8.5.2.2受评审单位领导介绍企业有关人员;

8.5.2.3评审组组长说明鉴定评审的工作依据、日程安排、评审内容和要求,鉴定评审工作纪律,鉴定评审组人员分工. 8.5.2.4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代表讲话(由该部门代表决定) 8.5.2.5申请单位介绍企业基本概况,设备试安装、改造、维修情况,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实施情况;

换证申请单位应当介绍持证期间的相关情况. 8.5.3 现场巡视 首次会议后,评审组现场巡视与受理的许可项目有关的部门、场地、设施和设备.其重点是材料库、配件库、安全部件与主要零部件的检验设备、起重与必备的工装设施,调试、装配、其他特殊试验场地和设备及各工序情况等. 8.5.4 评审组分组评审 评审组分2~3个组进行检查,采取查阅相关资料、现场实际检查、座谈和交流、设备安全性能抽查检验等方式,检查人员应及时与陪审人员就发现的问题进行交流. 8.5.4.1鉴定评审的内容 鉴定评审包括资源条件评审、质量保证体系评审和设备安全性能抽查检验. 资源条件评审包括企业法人资格、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办公场所、厂房、场地,申请单位人员的素质与数量,施工需要的设备工具、计量器具和检验测试的仪器设备等. 质量保证体系评审包括申请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主要审查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机构、质量保证手册、质量保证体系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等. 设备安全性能抽查检验主要审查申请单位安装改造维修的能力. 在鉴定评审中,鉴定评审人员与申请单位有关人员应当及时交换意见,发现重要问题及时向鉴定评审组组长汇报,必要时应当适当扩展鉴定评审范围,以便查清问题. 8.5.5鉴定评审情况汇总 在现场评审工作结束后,鉴定评审组组长应当与鉴定评审人员交流所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必要时,鉴定评审组长应当再次确认鉴定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对所有问题和情况均予以确认后,鉴定评审组组长将所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并形成《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 8.5.6交换鉴定评审意见 鉴定评审组与申请单位的领导层及质量保证体系有关责任人员就鉴定评审工作中所发现的问题进行交流.鉴定评审组应当向申请单位说明鉴定评审的意见和建议,并征询申请单位有关人员的意见.双方交换意见后,在《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上签字确认. 8.5.7 鉴定评审总结会 由鉴定评审组组长主持,鉴定评审组全体成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代表,申请单位有关负责人、质量保证体系有关责任人员参加. 会议内容如下: (1)参加末次会议的人员签到;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