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4-10-16 |
一、重要意义 我市农产品加工业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由2010年的58.45亿元增长到2018年的213.32亿元,年均增幅17.56%,发展成效显著.但是,全市仍然面临着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不平衡、结构不合理、大型加工企业不多、加工率不高、转化增值幅度偏低等突出问题.加快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有利于优势资源的合理配置,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大幅提高农村工业化、城镇化水平,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增加农产品附加值,使农业的整体效益得到显著提高,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是促进我市现代农业转型升级、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
二、主要目标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 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 的要求,依托现有各类园区,尽快建设一批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产业集聚、集约发展、功能配套的农产品加工集聚区,着力提升我市农产品加工竞争力,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乡村振兴提供重要支撑. 2019年,全市建成县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4个(灵山县、浦北县、钦南区、钦北区各1个)、市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3个(灵山县、浦北县、钦北区各1个).到2020年,全市累计建成11个带动作用大、辐射能力强的自治区级、市级、县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并形成梯次分布新格局,其中县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4个(灵山县、浦北县、钦南区、钦北区各1个)、市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4个(灵山县、浦北县、钦南区、钦北区各1个)、自治区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3个(灵山县、浦北县、钦北区各1个).与此同时,具备条件的镇(街道)要按照自治区、市和县区的要求积极创建镇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发挥政府的政策引导作用,通过制定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合理布局,坚持高起点、高水平建设,防止盲目铺摊子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引入竞争机制,对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实行动态管理,择优扶强.
(二)坚持特色发展.立足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不断发展壮大特色、优势、支柱农产品原料基地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农产品加工集聚区特色化、差异化、专业化发展,形成 一区一主业、区区有特色 发展新格局,打造一批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优质化重点农产品加工集聚区.
(三)坚持龙头带动.培育壮大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着力培育一批品质优异、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农产品品牌,打响钦州农产品加工业的 钦 字招牌.依托龙头企业,不断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增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带动力.
(四)坚持科技创新.以机制创新为引领、技术创新为突破,建设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加大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力度,重视引进、开发应用高新技术、设备和工艺,加快企业技术改造,不断培育和提高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着重发展精深加工,提高产品质量、档次,推动农产品加工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