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 2014-10-17 |
7、本项目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参加开标.如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导致开评标过程中无法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后果自负.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8、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系统后,需要投标企业和招标代理公司到开标截止时间后共同解锁,不存在商务报价等投标信息通过系统泄密的风险;
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上传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修改.集中到开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可能出现由于投标企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不熟练、网络拥堵等不可预知的情况而且无法及时解决,丧失投标机会,请各投标企业提前制作、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否则由于无法及时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而废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况,责任自负! 重要说明: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2、开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投标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进行信用信息披露,行政监管部门将依据线索依法查处;
3、投标人必须报名并下载交易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投标企业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5、凡竞争主体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曝光;
6、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7、投标人使用相同IP地址报名的,一经发现,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
8、本招标文件前后条款若有不一致之处,在澄清答疑时又未作出明确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要满足其中任一条款均视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
9、投标企业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其他扰乱秩序等行为被滁州市公管局披露信用信息的,招标人不接受其在披露期内的投标文件;
10、投标企业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11、招标人(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查询是否有行贿犯罪行为.若投标人家数少于10家(含),在资格审查环节中,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对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是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网上核查,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有行贿犯罪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投标人家数大于10家,则在专家评审结束后,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初步结论,招标人(代理机构)将对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是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网上核查,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是否有行贿犯罪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次替补,并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