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 2014-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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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1项目名称:大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监控系统存储及门禁、电教系统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ZYZB20150917
2 招标人名称: 大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3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10000元. 保证金可以是支票、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的一种(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如递交支票请于2015年10月13日16:30前到大连正阳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123号长江写字间1733室)财务部递交(北京时间每天8:30―11:
30、13:3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 户名:大连正阳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大连民主广场支行;
帐号:
75100154740006131 (支票、汇款以到帐时间为准). 若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潜在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投标. 注: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适用于谈判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银行预付款保函的担保;
办理的详细流程请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窗口中《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 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
电话:(0411)39917759 传真:(0411)39917780
4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
5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数量及封装要求:
1、投标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
2、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
3、一套正本,五套副本,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
6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当日(2015年10月14日13:15至13:45),到开标地点当面递交.
7 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5年10月14日13:45(北京时间) 开标日期及时间:2015年10月14日13:45(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
8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9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09月21日至2015年09月25日每天8:30―11:
30、13: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杨兴浩 联系
电话:(0411)82529768 公司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123号长江写字间1733室10 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
12 供货要求:
(一)供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
(二)供货地点:大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13 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55.00万元. 注: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4 因项目实施地点特殊,投标人在购买标书前请至大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现场勘察,以便了解现场情况. 投标人须知 总则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 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人名称:大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