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2014-10-22

5、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的在册人员.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审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

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

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黄埔化工有限公司 受理

电话: (020)83486668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2009号大院 十

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网址:http://www.gzzb.gd.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

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人:广州黄埔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0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黄埔化工项目施工监理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

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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