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4-10-24 |
(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根据莒县阎庄镇政府和莒县国土资源局开具的规划符合性的证明材料,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区域总体规划. 符合
(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本项目所在区域莒县PM2.5略有超标,本项目为太阳能真空集热管毛坯、发电管毛坯项目,主要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为全电熔电炉烟尘废气及称量混料过程产生的物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由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本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能够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符合
(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本项目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均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 符合
(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符合
(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