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4-10-25 |
5 定期检验准备工作 5.1 资料审查: 5.1.1 设计资料,包括设计单位资质证明,设计、安装、使用说明书,设计图样,强度计算书等;
5.1.2 制造资料,包括单位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竣工图等,以及制造监督检验证书;
5.1.3 加气站用储气瓶组安装竣工资料;
5.1.4 改造或者重大维修资料,包括施工方案和竣工资料,以及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证书;
5.1.5 使用管理资料,包括《使用登记证》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以及运行记录、开停车记录、运行条件变化情况以及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的记录等;
5.1.6 检验、检查资料,报告定期检验周期内的年度检查报告和上次定期检验报告. 本条5.1.1至5.1.3项的资料,在加气站用储气瓶组首次定期检验时必须进行审查,以后的检验视需要进行审查. 资料审查发现使用单位没有按照要求对加气站用储气瓶组进行年度检查,或发生使用单位变更、更名使加气站用储气瓶组的现实状况与《使用登记表》内容不符,而没有按照《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TSG R5002)要求办理变更的,检验机构应当向使用登记机关反映. 资料审查发现加气站用储气瓶组未按照规定实施制造监督检验或者无《使用登记证》,检验机构应当停止检验,并向使用登记机关反映. 5.2 使用单位和相关辅助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做好停机后的技术性处理和检验前的安全检查,确认符合检验工作要求的条件,做好有关的准备工作.检验前,现场至少具备如下条件: 5.2.1 隔断加气站用储气瓶组气源,排放、置换气瓶内气体,清理干净,同时设置明显的隔离标志;
5.2.2 影响全面检验的附属部件或者其他物体,应当按检验要求进行清理或者拆除;
5.2.3 需要进行检验的表面,特别是腐蚀部位和可能产生裂纹性缺陷的部位,必须彻底清理干净,露出金属本体;
进行无损检测的表面达到NB/T47013-201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的有关要求;
5.3 检验用的设备和器具应当在有效检定或者校准期内. 5.4 检验人员确认现场条件符合检验工作要求后,方可进行检验,并且执行使用单位有关动火、用电、安全防护、安全监护等规定. 6定检项目、方法和要求 6.1 技术资料审查 6.1.1 产品出厂资料 1) 设计、制造、安装单位资格,设计、安装(使用)说明书,设计文件等;
2) 制造日期,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竣工图样,检验机构签发的监检证书等;
3) 施工记录及验收记录. 6.1.2 运行及维护记录 1) 运行记录;
2) 运行周期内的年度检查报告和历次定期检验报告,重点查阅上次报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