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 2014-10-31 |
2、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3、对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 8.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4 磋商有效期:磋商截止之日起60天内.
6 6.11 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2、磋商保证金应在磋商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3、磋商人须按规定足额提交磋商保证金.否则,其磋商响应无效.
4、保证金交纳形式:磋商供应商应于2018年 3月
30 日17 时30 分前将磋商保证金从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办理磋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缴款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编号). 账户名称:广西元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市新兴支行 银行账号:2110
6002 0920
1049 283;
5、未成交磋商人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磋商保证金不计息.
6、磋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磋商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磋商人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磋商人与采购人、其他磋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其他严重扰乱政府采购程序的.
7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供应商应于2018年4 月10 日15 时00 分截止后为磋商小组和磋商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靖西市招标采购管理中心(靖西市幸福广场政务大厅二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8 磋商时间:2018年 4月
10 日15 时00 分截止后为磋商小组和磋商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磋商地点:靖西市招标采购管理中心(靖西市幸福广场政务大厅二楼开标厅).
9 履约保证金: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靖西市财政局非税股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2%,按以下账户办理: 账户:靖西市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西市支行 账号:20630101040009874
10 代理服务费: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须凭 履约保证金收据 原件领取成交通知书,并向广西元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其金额按成交总金额的1.5%收取. 磋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 2.定义 2.1 采购人 是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 采购代理机构 是指:广西元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