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4-11-01 |
电话:68611725. 小微标准化企业联系人:余晖,联系
电话:65516381. 附件:1.苏州市安监局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我市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2.2017年苏州市撤销三级标准化证书企业名单 3.2017年苏州市撤销小微标准化证书企业名单 苏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25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附件1 苏州市安监局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我市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苏安监督二〔2013〕5号 各市、区安监局、经信委、人社局、国资委、工商直属局(分局)、质监局、银监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全国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安监总管四〔2013〕8号)和《江苏省安监局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全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安监〔2013〕88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 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安全生产 十二五 规划》(国办发〔2011〕47号)的要求,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全面提升我市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加快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全面推进我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通过努力,到2013年年底前,全市规模以上的企业基本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其中: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20家,二级企业80家;
到2015年年底前,全市所有企业全部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其中:创建一级企业数累计达到50家,二级企业累计达到150家.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政府推动,将其列入各级各有关部门目标考核内容,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交流标准化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联合督查各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度情况.各有关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落实监管责任、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明确专人负责,统筹协调,抓紧制订本部门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措施的具体实施办法,共同推进我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广大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将标准化作为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建设的重要措施,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争优创先,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明确任务,全力推进.各级安监部门和安监机构要抓紧制订和完善标准化创建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分阶段分步骤抓好创建任务的落实工作.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宣传发动和培训教育工作,为企业提供多层次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培养造就一支符合企业标准化建设实际需求的内审员、考评员队伍.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服务和指导,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基层和企业,广泛开展企业自查自评、互查互评活动,通过结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反违章专项行动、中小企业集中整治等活动,帮助企业建章立制、整改隐患,不断将企业标准化建设引向深入.要注意总结创建工作经验,树立各行业先进典型,积极鼓励各地知名企业、安全生产示范企业争创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二级企业,进一步提升我市安全生产标准化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