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4-11-07 |
12 售后服务:详见
第三章 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规格 表C
13 付款方法和条件: 1.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至合同总价的90%;
2.余款10%质量保证期后一周内支付.
14 本项目禁止转包,不得分包.
15 1.11 现场踏勘:不组织
16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7 3.3.3 本次招标设预算价,预算价为子包1:1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18 3.4.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天.
19 3.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子包1:3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银行电汇(必须从供应商单位账户汇出)、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不接受现金交纳形式. 投标保证金应在2017年11月20日10时00分前缴入以下账号,并到账: 收款单位: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银行帐号:94090154800000191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60天内保持有效. 特别提示:供应商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应详细注明投标项目的采购编号及子包号,未详细注明或注明错误将导致无法认定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可能会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投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0 3.6.4 书面文档:报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商务和技术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21 4.2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4日08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招投标会议中心).
22 5.1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4日08时30分;
开标地点: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招投标会议中心).
23 7.3.1 履约担保金额:不适用. 履约担保形式:不适用. 1.总则 1.1项目名称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项. 1.2采购人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 1.3招标代理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项. 1.4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 1.5招标范围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 1.6招标方式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 1.7资格审查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7项. 1.8供应商资格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 1.9交货期、交货地点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9项. 1.10质量要求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项. 1.11现场踏勘 不组织现场踏勘. 1.12投标费用 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供应商自理.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规格 (4)投标文件格式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评标办法及标准 (7)招标文件的解释 根据本须知第2.2款对招标文件做出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如对本次招标文件存在疑问,应在2017年11月14日11:00之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逾期视为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无异议. 2.2.2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不受1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2.2.3潜在供应商收到代理机构发出的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通知,或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通知后,应在通知单回执上明示收悉意见、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书面形式回复代理机构.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3.1.1投标文件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