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 2014-11-12 |
(七)鼓励楼宇招大引强.对新入驻的世界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 独角兽 和 隐形冠军 ,经事先备案,可给予楼宇业主或运营管理企业不超过30万元/家的一次性奖励. 楼宇业主或运营管理企业 1.企业申请报告;
2.《长沙县楼宇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3.企业营业执照;
4.年度完税证明;
5.资料真实性的声明;
6.权威机构发布的世界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 独角兽 和 隐形冠军 证明材料. 7.入驻企业的营业执照及所购买(不动产证明)或租赁(不动产证明及租赁合同)楼宇场地的证明. 1.引进的品牌企业为2018年11月26日及以后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均在我县的企业. 2.世界500强以《财富》杂志公布排名为准,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以中国企业联合会与中国企业家协会公布排名为准, 独角兽 以胡润研究院发布的为准, 隐形冠军 以政府机构评定文件为准. 扶持企业发展和产业培育
(一)鼓励购置和租用办公用房.对新入驻商务楼宇且工商、税务关系在我县的服务业企业给予购置和租用办公用房补助.其中,购置500O(含)以上(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下同)办公用房,按自用面积给予500元/O的一次性购房补助;
租赁500O(含)以上办公用房,政策有效期内给予每年100元/O的租赁补助.扶持补助面积最高不超过5000O. 服务业企业 1.企业申请报告;
2.《长沙县楼宇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3.企业营业执照;
4.年度完税证明;
5.资料真实性的声明;
6.所购买(不动产证明)或租赁(不动产证明及租赁合同)楼宇场地的证明;
7.入驻楼宇证明. 奖励对象有两类:一是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