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 2014-11-15 |
一、活动主题 增强全民法律意识、共建和谐小康社会.
二、组织领导
1、主办单位: 娄底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
2、承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国资委、市司法局、市广电局
3、活动组委会: 设立活动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主办、承办单位领导为组委会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依法治市办,具体负责此次活动的协调、组织和宣传报道等工作.
三、活动内容
1、活动时间: 2009年8月至10月上旬.
2、竞赛内容: 主要取材于2006至2009年度《湖南省"五五"普法读本》以及与公民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常识.
3、活动形式: 通过《法制手机报》、《湖南法治》网、E法网等媒体,以手机彩信、短信及网络信息等形式依次发布20道竞赛试题及答案(每题1分,总分20分),全市民众及市外人士均可以个人身份参赛,利用手机或网络进行免费答题(手机答题者,每答一题除由通信公司收取0.1元短信费外,不收其他任何费用).对于手机用户参赛,经用户本人发送确认参赛的回复短信,或经所在单位填报确认集体参赛的回执后,统一开通手机参赛通道(大赛结束后,手机参赛通道将统一关闭).
4、奖项设置于评奖规则: 在手机、网络用户答题通道关闭后,大赛组委会按竞赛规则组织抽奖及颁奖. 大赛(全省)按五个等级设个人奖项1116个,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参与奖除外)及奖金(或赠送话费).其中,特等奖1个,奖5000元;
一等奖5个,各奖2000元;
二等奖10个,各奖500元;
三等奖100个,各送话费100元;
参与奖1000个,各送话费20元(以上各项奖金均含偶然所得税,由组委会统一扣缴). 凡参与答题的均参加参与奖的抽奖;
特等奖和
一、
二、三等奖,按答题者得分高低分别抽奖产生.答题得分高的同时参加低层次奖项的抽奖,获得的奖项可重叠. 大赛设组织奖若干,主要根据参赛率等指标进行评选,对获奖单位颁发奖牌和奖金. 娄底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