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4-11-18 |
10 答疑:2019年5月31日10时前接受网上答疑(逾期不予受理),疑问的提出与答疑获取详见询价通知书投标人须知第4条.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对询价通知书进行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供应商进行查询.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不承担供应商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1 供货及安装期:1年内分6批次供货,接到采购人电话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单批次供货.
12 免费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13 交货地点:合经区范围内(包含高刘社区)各物业项目点等处,供货服务地点不低于40处.
14 付款方式:分批供货,验收合格并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付款.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询价通知书规定不符,将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将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询价通知书指定账号. 收款人全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务管理中心政府采购专户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合肥经开区支行 账户:
1022001021000594880000278 前次采购失败的,采购中心将退还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前,须向本项目本次公告公布的投标保证金账号重新交纳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请注意: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交纳帐号采用动态虚拟帐号,项目采购失败后,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时,注意勿将投标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前次公告账号. 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户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15 履约保证金及期限:成交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交合同价5%的履约保证金(期限一年). 备注: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如在1000元(含)人民币以下,免收.
16 采购单位联系人:高星 63811071,18919653750 地址:合肥经开区公用事业发展公司
17 供应商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