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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3.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设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调整为行政确认.
8 4.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批准 设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
9 属市、县级权限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 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调整为需要进一步改革和规范的其他权力事项(备案类). 实行目录化管理. 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10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自治区、设区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 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11 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审批 自治区、地级市价格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调整为需要进一步改革和规范的其他权力事项(原名称 纳入广西政府定价目录的商品、服务价格(收费)定价 ). 市物价局
12 建设工程预缴和核退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确认 1.预缴 自治区、设区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商务部 财政部等七部局2004年第5号令) 《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十二届第32号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散装水泥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号) 《财政部 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2〕23号) 《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调整为行政征收. 市散装水泥 办公室
13 2.核退 自治区、设区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商务部、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正式通过) 《广西壮族自治区散装水泥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号) 《财政部 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2〕23号) 《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调整为行政征收. 市散装水泥 办公室
14 公民民族成份变更审核 设区市民族事务主管部门 《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份的规定》(民委(政)字〔1990〕217号) 《国家民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变更民族成份有关规定的通知》(民办(政法)发〔2009〕121号) 调整为行政确认. 市民族宗教 事务委员会
15 地方性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国(境)外捐款审批 市、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关于接受境外宗教组织和个人捐赠批准权限的通知》(桂宗字〔1994〕13号) 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 市民族宗教 事务委员会
16 宗教团体负责人审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 市民族宗教 事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