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2014-11-27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2018年2号线屏蔽门系统端门锁等单一来源采购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对2018年2号线屏蔽门系统端门锁等采购进行谈判,兹邀请相关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

1 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SZGY-DY-2018-108 1.2项目名称:2018年2号线屏蔽门系统端门锁等物资 1.3交货时间:满足用户要求. 1.4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3月1日下午17点. 1.5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苏州市吴中区竹园路880号1271室. 1.6谈判时间:2018年3月日下午13点. 1.7谈判地点:苏州市吴中区竹园路880号. 届时请参加谈判的单位法人或法人委托人参与谈判.

2 采购需求 2.1货物清单(详见附件1).

3 付款方式 按照第 ① 种方式付款 ①一次性付清:当批合同货物到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甲方收到乙方足额有效发票并经审核无误后,按当批货物价款全额的100%在60日内予以支付. ②暂扣质保金:当批合同货物到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甲方收到乙方足额有效发票并经审核无误后,按当批货物价款全额的 95% 在60日内予以支付,其余 5% 作为售后服务质保金并于 12个月后 60日内凭收据予以支付.

4 售后服务 4.1质保期:报价人需提供对所有产品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质保期服务,但至少应为 12个月. 4.2 安装调试服务:提供技术安装调试服务或支持. 4.3 培训服务:供货验收合格后乙方须提供至少

1 次培训服务,由此发生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4.4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1 周内负责修复或更换. 4.5 质保期内由于产品自身质量问题而影响甲方到的正常使用超过

3 次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退货、更换或提供替代产品.

5 报价要求 5.1本项目不允许有缺漏,参选人对"货物清单"中的所有货物都应报齐,如有报价缺漏项其报价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5.2报价人需以"附件2:报价单"的格式,按照"货物清单"的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单的序号应与货物清单一致,如报价项与需求项有实质性偏离的,则按缺漏项处理. 5.3对比选人对该比选项目的澄清说明,报价人应以澄清后的要求进行报价. 5.4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格及出厂检验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验收费、安装调测费、培训费、包装费、专利费、质保期所需相关的服务费用及参选人应负担的一切税费. 5.5报价人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料负责,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5.6本项目报价响应有效期应在报价截止日后90天内保持有效.

6 谈判须知 6.1在规定的谈判时间和地点,采购谈判小组与供应商就采购项目的技术条款、价格和售后服务等进行商谈,分公司纪检人员参与现场监督. 6.2报价文件组成 (1)报价人的报价单(加盖公章);

(2)报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人授权代理人授权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经办的无需提供);

(4)报价人加盖公章的"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产品的相关资料如检测检验报告等.

7 谈判 7.1 谈判小组:谈判小组依法由采购经办人,合同管理员、财务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7.2 谈判程序: (1)谈判小组审阅报价供应商所递交的报价文件;

(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进行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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