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9-08-02 |
请你单位会同相关单位认真修改、调整,并在 七 个工作日内将修改回复意见(含变更图纸,一式五份)送我机构复审. 二O一四年八月八日 (审查机构公章) (附10页审查意见)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童乐广场 建设单位 东美置业(扬州)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 扬州市 建筑面积 49320.65 M2 建筑总高度 23.4 M 建筑层数 地上五层 耐火等级 一级 场地类别 Ⅲ类 抗震等级 三级 人防等级 ―― 基础形式 桩基 结构体系 框架 送审日期 2014-07-31 勘察单位 江苏石油勘探局勘察设计研究院 资质等级 乙级 设计单位 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甲级 审查意见审查范围 本次审查不包含:无. 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 违反国家及地方节能建筑设计标准和节能要求的情形 本工程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基本齐全,节能设计存在不符合《强制性条文》和强制性标准的问题,设计应整改完善,并报我中心复查. 【回复意见格式见 http://www.yzkzb.com/ 下载中心--表格下载--审查意见回复单】 (勘察)专业审查意见
(一)无违反 强条 之处.
(二)违反 强标 之处:
1、商业建筑抗震设防类别有误,应进行现场剪切波速测试工作. 设计人 周美玲 专业负责人 吴建中 审核人 朱道海 注册师 吴建中 执业印章号 100025-AY001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0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1 审查人 杨朝红 认定证书号 10161-G1002 日期审查人 认定证书号 2014.08.07 建筑节能专项审查意见表 建筑专业:
(一)无违反 强条 之处:
(二)无违反 强标 之处:
(三)其它: 1.设计使用STP真空绝热保温板,应符合江苏省的具体要求和规定. 2.设计东向使用6+16+6中空玻璃,内置百页空间不能满足设置百叶的要求. 给排水专业:
(一)无违反 强条 之处:
(二)违反 强标 之处:
1、给水总水表未采用具有远传功能的数字式水表,设计不符合DGJ32/TJ 111-2010,4.3.6第1条要求. 电气专业:
(一)无违反 强条 之处:
(二)无违反 强标 之处:
(三)其它:
1、节能设计专篇中楼梯间照度标准值错误,图中商业等一般场所的正常照明未设计,不能进行LPD指标效验.
2、能耗监测系统中应包括水暖分项,部分回路所带设备过多.
3、光伏发电系统设计深度不足. 暖通专业:
(一)无违反 强条 之处:
(二)违反 强标 之处:
1、热泵机组的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未提供,不符合GB/T 18430.1-2007表4规定.
2、未设冷热量计量装置,不符合DGJ32/J96-2010第8.2.4条规定.
(三)设计深度及其它:
1、缺该工程节能建筑类型定义;
若该工程为甲类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采用光伏发电系统,应有数据说明是否满足DGJ32/J96-2010第7.0.4条文规定.
2、未提供规定性指标节能计算书,请补充.
3、缺:空调风、水系统水力计算.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0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3 审查人 何伯海、刘友联 节能专项审查号 10161-J15/10161-J11 审查人 徐静、王海林 节能专项审查号 日期审查人 丁渝靖、李新兵 节能专项审查号 10161-J18/10161-J22 2014.08.08 审查人 夏晓潮、孔静 节能专项审查号 10161-J07 (建筑)专业审查意见
(一)违反 强条 之处:
1、环形消防车道仅有一处与其他道路连通,消防专篇中未对消防道路路面、扑救场地提出技术要求.不符合GB50016-2006第6.0.1条第二款的规定.
2、说明5.2条中,屋面防水为两道设防,而工程做法中上人屋面仅设一道SBS防水卷材.不符合GB50345-2012第4.5.7条的规定.
(二)违反 强标 之处:
1、无障碍坡道未见设置扶手、休息平台,亦未见注明其坡道的起点终点和标志的说明.不符合GB50763-2012第3.4.3,3.4.6,3.4.8条.
2、设备层相当一个闷顶,只设一个检修孔.不符合GB50016-2006第7.3.3条的规定.
3、楼梯梯段宽2100,已经达到三股人流,应按GB50342-2005第6.7.6条的规定双侧设置扶手.
(三)设计深度及优化建议: 1.屋面防水层保护层间使用1:3水泥砂浆找平层,应设置隔离层.
2、只提供总平面定位图,无总平面布置图,无法判定防火间距,消防走道,周边环境、扑救场地等设施,不符合DGJ32/67-2008
第四章的要求.
3、防火门应注明常开还是常闭. 设计人 宦炜 专业负责人 任飞 审核人 任飞 注册师 任飞 执业印章号 3202322-002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2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3 审查人 何伯海、刘友联 认定证书号 10161-
1007、10161-1005 日期审查人 认定证书号 2014.08.08 (结构)专业审查意见
(一)无违反 强条 之处:
(二)违反 强标 之处.
1、C区的基本风压不满足GB50009-2012第8.1.2条及8.1.3条.
2、地下室抗震设防等级不明确(地下部分说明矛盾).GB50223-2008中3.0.2条.
3、地下室后浇带间距离超规范要求.上部结构长度超规范要求.GB50010-2010中8.1.1条.
4、抗拔桩的检测未达极限承载力.不满足JGJ94-2008中5.4.5条和5.4.6条.
5、砼构件在使用期内的维护应按GB50010-2010中3.5.8条注明.
6、部分板配的负筋不满足计算值.GB50010-2010中3.4.2条.部分板跨较大绕度未计算.
7、部分框架梁与斜柱相交,其主筋锚固不满足GB50010-2010中11.6.7条.
8、部分基础沉降差不满足GB50007-2011中5.3.4条.
9、抗浮计算不安全.应按最不利情况(地勘中抗浮水位考虑为室外地面),GB50007-2011中3.0.2-6条.
(三)其它问题:
1、设计人员对电算成果应作分析、判断,对计算书的完整、正确、合理及有效性应有确认意见.如:C基本风压.
2、建筑、结构轴线号不符.
2、高强钢筋规程、锚固长度应在设计文件写明.核对梁钢筋的锚固.
3、计算书荷载来源计算不全.基础沉降计算不准确.建议独基、条基及桩基分开计算再合并分析.程序不是万能的.缺连廊的计算.
4、扶梯四周、C区3楼梯左侧、5#楼梯与电梯井之间的板厚及配筋(0.25%)应加强,部分板配筋小于计算值,楼梯
1、2在标高5.050处缺板厚及配筋.边梁改设抗扭纵筋,扶梯洞口边梁应加大通长筋、设抗扭纵筋.
5、图中部分柱箍筋配筋不合理(一边4肢另一边5肢).
6、本工程上部分缝,地下室顶板为嵌固端,建议计算中按多塔并对地下室顶板相关部位配筋加强.
7、仔细核对计算结果.
8、对沉降计算结果的合理性(仅地下室加桩部分沉降有如此大?)要进行判断.
9、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应为JGJ79-2012.
10、补充防水板、独立基础的计算过程,两桩承台应按GB50010中深受弯构件计算.独立基础应考虑防水板的附加弯矩、剪力.
11、补充坡道及地下通道的抗浮验算.外墙无跨中配筋及裂缝计算,对照建筑图复核外墙计算(如顶板标高、抗浮水位、覆土厚度). 设计人 鞠亮 专业负责人 罗宇 审核人 罗宇 注册师 罗宇 执业印章号 3202322-S008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0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9 审查人 马俊芳、赵万珂 认定证书号 10161-S
1011、10161-S1005 日期审查人 认定证书号 2014.08.08 (结构)专业审查意见
12、JZL1 JZL4 JZL11上部钢筋宜拉通,部分基础梁配筋小于计算值,部分基础分布筋不满足GB50007-2011第8.2.1条.复核条形基础的底面积. 设计人 鞠亮 专业负责人 罗宇 审核人 罗宇 注册师 罗宇 执业印章号 3202322-S008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0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9 审查人 马俊芳、赵万珂 认定证书号 10161-S
1011、10161-S1005 日期审查人 认定证书号 2014.08.08 (抗震)专业审查意见
(一)无违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