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2014-12-06
海行审〔2019〕329号 关于南通金润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新型节能建筑保温材料生产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南通金润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新型节能建筑保温材料生产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新型节能建筑保温材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报告》)等材料收悉.

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执法局对项目进行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 南通金润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新型节能建筑保温材料生产项目位于海安高新区园庄路128号,于2015年4月20日取得原海安县环境保护局批复(海环管(表)〔2015〕04015号),设计产能:年产泡沫混凝土4320m

3、无机玻化微珠保温砂浆12060m

3、抹面砂浆1980m

3、粘接砂浆1640m3. 本项目于2015年6月开工建设,2018年12月竣工.年工作时间300天,实际产能:年产抹面砂浆1980m

3、粘接砂浆1640m3.项目实际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5%.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固体废物均为一般固废,主要有除尘灰、废包装袋及生活垃圾等. 一般固废处置情况:除尘灰回用于生产;

废包装袋外售至扬州青和纸塑包装有限公司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委托海安市西城街道田庄村村民委员会清运.固废外协处置均签订了协议. 本项目建有10?m2的一般固废仓库,并设置了规范的固废识别标志.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已落实到位,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

四、验收结论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经研究,在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的前提下,我局同意该项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该项目其它环境保护设施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主体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项目正式投入运营后应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固废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固体废物严格按照要求处置. 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海安市行政审批局 2019年6月5日 抄送:江苏省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局. 海安市行政审批局办公室 2019年6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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