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4-12-10 |
11 交货时随车一起提供一份完整的配件目录中文手册、底盘使用说明书及光盘(中文)、整车操作维修手册(中文)、底盘操作维修手册(中文)、底盘质量保修卡、整车合格证、3C认证证书彩色复印件、发动机号码拓印件、底盘号码拓印件、随车装备清单、消防车跟踪服务卡(内含售后服务电话)、消防车交接清单.
12 投标人交货时必须同时提供整车操作、使用、说明、注意事项教学光盘(或U盘).
13 个别功能配件可能在下列技术需求专用要求中未列出,但投标人不得以此作为拒配理由.交货验收时,车辆功能配件(如接口、开关、扳手等)必须齐全,确保采购人无需另行增加任何功能配件即可正常使用.
14 国产消防车底盘尾气排放必须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
进口消防车尾气排放必须符合欧IV排放标准.
15 消防车必须取得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完整检验报告彩色复印件(同时承诺交货时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者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彩色复印件(提供 3C 认证证书时必须同时提供检验报告),供应商资格条件中不作要求的包组除外. (2)器材通用需求
1、必须在器材(含样品)显著位置标注生产厂家名称、品牌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出厂日期等产品信息铭牌,且不易脱落;
2、器材必须符合人性化设计,不能出现人员操作不便或不能发挥器材正常作用等情况;
3、器材电器线路、电器接地装置、各类接口(含油、水、电、气接口)必须符合中国标准,并能与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现有器材的各类接口配套使用,操作说明等字体全部采用中文;
4、涉及配置燃油箱的器材,必须配置燃油箱滤网,燃油有特殊要求的,必须在燃油箱显著位置用中文标注说明;
5、器材各类仪表必须采用国际单位;
6、交货时随器材一起提供一份完整的配件目录中文手册、使用操作说明书及光盘(中文)、操作维修手册(中文)、产品质量保修卡、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彩色复印件(主要针对防护装备,国家未要求强制检验的除外)、消防器材跟踪服务卡(内含售后服务电话);
7、个别功能配件可能在下列技术参数详细表中未列出,但投标人不得以此作为拒配理由.交货验收时,器材功能配件(如接口、开关、扳手等)必须齐全,确保采购人无需另行增加任何功能配件即可正常使用.
8、本项目所有器材投标时必须全部提供与所投产品相符的样品(需求中另有要求的除外).如果样品实际参数与投标文件中的响应参数不一致时,以样品参数为准;
当样品参数无法满足采购文件需求时,或当样品型号与投标文件中的型号不一致时,则判断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9、需求中明确要求提供检验报告的必须提供.
3、技术需求专用要求: 包1: 水罐消防车 数量:1辆 预算价:140万元/辆 技术参数及要求
(一)底盘 型号:进口知名品牌 驱动型式:4*2 驾驶室:四门双排座驾驶室 车辆允许总重:约18000 公斤 发动机功率:≥213千瓦 排放标准:欧洲4号排放标准 车辆总质量:≥18000kg
(二)驾乘室 结构:四门、双排座驾驶室 座位设置:前排驾驶室1+1个,后排4人,座位后有空气呼吸器固定架4个. 驾驶室内设备:除原车设备外,加装有取力器控制开关及指示灯、100W警报器、警灯开关、电台电源线桩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