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厅《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的通知》(穗文[2012]9号),"市直在职的其他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外出,向本单位主要领导请假". 2.支队长请(休)假,须在"请(休)假事由及有关事项"栏中注明离开期间的工作授权人. 3.此表一式一份,由组织人事处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