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公告(2017)粤1971民初26626号 东莞市茶山蓝一湾百货商店: 本院受理的原告郭栋与被告东莞市茶山蓝一湾百货商店产品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粤1971民初2662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茶山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果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茶山镇茶山大道中茶山人民法庭 联系
电话:0769-86865687 联系人:龙泽云、叶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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