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4-12-15 |
一、做好摸底调查的宣传工作 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组织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居委会),通过报纸、电台、网络、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通告下发到各个辖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委会,大型社区和企业.
二、摸底调查方式 本次摸底调查采取填表的方式进行,调查时间自1月25日开始,至3月31日止,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5种方式填写《石家庄市中低收入家庭保障性住房需求调查表》:
1、到户口所在地(暂住地)的区住房保障局填写;
2、到户口所在地(暂住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委会填写;
3、通过互联网打开石房网站(http://www.sjzfgj.gov.cn)点击《石家庄市中低收入家庭保障性住房需求调查表》填写提交,或下载填写,以邮件或邮寄方式发送至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邮箱:[email protected]、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58号,邮编:050004);
4、特殊情况通过电话方式到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各区住房保障部门、街道办,由工作人员帮助填写调查表.
三、信息汇总 各区住房保障局、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委会根据收到的调查表信息,于2013年4月10日前将电子表格提交完毕,由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汇总统计.
四、认真落实做好政策解答 各区住房保障局要认真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把摸底工作做好,尽可能的让广大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都参与进来,同时让他们充分了解我市住房保障政策. 本次调查不作为分配保障性住房的依据,调查对象为我市常住人口,已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和拥有自有住房居住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不参加此次调查. 2013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