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 2014-12-23 |
经审核,本场拍卖会共有拍品273件(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有关规定和国家文物局《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办法》《关于改进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办博函〔2015〕992号)的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所报验的拍卖标的进行了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拍品清单编号93号巩县窑绞胎黄釉盖碗、编号144磁州窑白地黑花人物折沿盘、编号164耀州窑青瓷印花团菊纹茶碗疑似出土文物,编号185玉环一组、编号224铜质文房一套、编号225石砚一组成套组合中有疑似出土文物组件,上述6件(套、件)拍品禁止拍卖;
二、其它拍品无国家禁止拍卖文物及要求定向拍卖的文物,同意拍卖.
三、拍品清单编号14云生《凤竹》、编号94粉彩百福瓷盘、编号214白铜黑盒一组、共3件(套)文物拍品,自拍卖会结束之日起30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内容,将拍卖记录(附电子光盘两份)报我局备案.
四、竞买人如将文物携运出境,需依法办理文物出境审核手续;
五、本批复须登载于拍卖图录,不作为对上述标的品质及瑕疵的认定. 此复. 2019年1月10日 抄送:国家文物局,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郑州市文物局. 河南省文物局 2019年1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