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4-12-24 |
八、拍租成交后,竞得标的租赁权的竞得人应当场在《拍卖笔录》、《拍卖成交确认书》上竞得人一栏中签名确认;
如竞买人属委托代理性质,除签署代理人姓名外,须同时加签竞得人姓名,单位竞得的须在一天内加盖公章,如超过时限,拍卖人将视代理人为最终竞得人,竞得人不按要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而造成损失的,后果全部由竞得人承担.
九、拍租款项
1、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该标的的合同履约保证金.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不得抵扣租金,待租赁合同顺利履行完毕,委托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竞得人(不计利息).
2、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回(不计利息).
4、拍租成交后,竞得人需在拍租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的租金金额与委托方签定租赁合同.如有违约,委托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且依据法律追究竞得人的法律责任.委托方有权对拍租标的进行重新招投标,由些造成的损失竞得人承担.
十、特别约定
1、标的位置:位于仙游县鲤城街道城内街解放路909号的旧所大楼一层两坎店面总面积67.08m
2、二至四层套房总面积266.86 m2,整体出租.
2、出租经营范围:服装、日杂、百货、超市等,不得经营娱乐行业、会所等,最终解释权归仙游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所有.
3、出租期限:4年
4、出租方式:公开招投标.
5、租金缴纳方式:合同签订后5天内一次性缴纳第一年租金,以后每隔12个月一次性缴纳下一年度租金,逾期每日按年租金千分之一收取滞纳金,逾期超过10天,出租方有权收回该资产.
6、履约保证金:1.5万元
7、拍卖佣金按人民币伍仟元包干,由竞得人缴纳承担.
8、其他事项:①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委托方和承租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以实际租赁天数结算(日租金按 年租金/365天 计算).②租赁合同有效期间,因城市规划、城市公益事业建设、拆迁、改造等原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需解除的,委托方收回租的资产,承租方无条件终止合同,委托方退还剩余的租金.③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必须遵守治安管理有关规定,建立防火等安全管理制度.如发生安全事故,并因此给甲方造成房产损毁,由承租方负全责,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④资产租赁期间,承租方因自身原因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解除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及利息不予返还.资产租赁协议到期时,经委托方检查确认,若资产完好则全额返还履约保证金,若有损失则按市场价折算多还少补. 十
一、标的物的移交方式
1、拍租成交后,竞得人应在拍租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书》,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清第1年的租金、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并确认已按约定转入指定账户后,才能办理拍租标的物的交付手续.本次拍租标的未清场,竞租人竞租成交后,标的物内的杂物须自行清理,费用由竞租人承担.
2、拍租标的物在移交过程中及移交之后产生的相关事宜由竞得人直接与委托人、产权受托管理人或产权委托方协商,出现的风险及问题与拍卖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