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4-12-27 |
一、受理范围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玉溪市江川区域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
二、设定及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分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三、实施机关 玉溪市玉溪市江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办件类型 办件类型:承诺件 办理方式:一次办
五、许可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1、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2、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对不在受理范围或申请材料不齐备、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六、申请材料 申请注销登记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介质要求 数量要求 材料来源 其他要求
1 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原件 复印件 1份 申请人自备 填写完整齐全、文字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
2 股东会决议 原件 复印件 1份 填写完整齐全、文字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
3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复印件 1份 填写真实有效.
4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原件 复印件 1份 与原件一致.
5 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原件 复印件 1份 完整齐全,真实有效.
6 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
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 原件 复印件 1份 完整齐全、文字清晰、真实有效.
7 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原件 复印件 1份 完整齐全、文字清晰、真实有效.
七、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15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八、许可收费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九、办理流程
(一)申请
1、窗口收件 地址: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星云路西段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场监管窗口. 提交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网络收件
网址:http://220.163.118.118/index.html?siteId=3732 受理时间:全天受理
(二)受理 对申请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的,准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当场或者在1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对不在受理范围或申请材料不齐备、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当场或者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审核 经审核,符合许可条件的,当场或在受理之日起1日内,做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
(四)许可决定及送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