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4-12-29 |
21 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管控 (21)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消耗臭氧层物质(ODS)调研、备案、检查等工作,形成含氢氯氟烃(HCFCs)管控常态机制. 区环保局 区市场监管局 22-25 加强餐饮业油烟气治理力度 (22)依法严格审批新建餐饮业项目,坚持在新建项目方案审定中落实环保基础设施,从源头控制新的污染源产生. 区环保局 区市场监管局 (23)严格监管,加强执法力度,对违法经营的餐饮单位或个人依法查处. 区环保局 区市场监管局 (24)依法查处无证餐饮经营. 区市场监管局 区城管执法局 (25)确保餐饮服务场所全部安装高效率油烟净化装置,建立餐饮业油烟气排放数据实时在线监测平台,健全和完善在线监控体系. 区环保局 26-27 加强大气污染监控能力 (26)完成空气质量分区评价点建设,完善区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和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区域空气质量信息. 区环保局 区科委 (27)强化区级大气污染应急监测和应急反应能力,建立大气污染应急手册.逐步提升年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天数比例. 区环保局
28 完善道路交通系统建设 (28)加快区域内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除快速路主路外,其他区域道路全部设置符合相应要求的步行道和自行车道. 区建交委 29-30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29)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全面落实防治措施和防治项目. 区财政局 (30)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资机制,明确企业治污主体责任. 区发改委 区环保局 区财政局
31 深化环境信息公开 (31)在政府网站及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开大气环境管理年度实施计划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动态管理台帐,并逐月公布区域内空气质量状况、新建项目环评信息、污染源监测信息等. 区环保局 区委宣传部
二、声环境保护 32-34 建筑工地噪声控制 (32)加强夜间施工的规范化审批和监管,实行夜间施工总量控制. 区环保局 (33)加强建筑工地违法夜间施工行为监管,加大处置处罚力度. 区城管执法局 区环保局 区市政配套局 (34)督促建筑工地大力推广先进施工工艺和配套设施,尽可能降低施工噪声. 区建交委 区环保局
35 固定设备噪声污染管理 (35)把好新建项目噪声污染源的审批关和验收关.重点固定源噪声确保年度检测达标,发现超标要依法开展达标治理. 区环保局 36-37 交通噪声控制 (36)推进区管道路改造工程,全面使用新型材料,降低道路噪声;
加强道路损坏维修,及时修复坑洼、破损路面,有效减轻车辆行驶产生的振动噪声. 区市政配套局 (37)全区道路机动车鸣号率控制在3%以下,延安路、北京西路、武宁南路及区管道路机动车鸣号率控制在1%以下.加强机动车鸣号率监测和执法工作. 公安静安分局 区环保局
38 安静居住小区创建 (38)积极创造条件开展 安静居住小区 的创建工作. 区环保局 各街道
39 社会噪声控制 (39)依法处置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社会噪声. 公安静安分局 区环保局 各街道
三、水环境保护
40 区域排水系统建设和管理 (40)加强区域排水系统建设和管理,提升区域污水收集排放能力. 区市政配套局
41 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管理 (41)加强区域企事业单位、居住小区的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功能,污水达标排放率达100%,污水纳管率达100%. 区市政配套局 区环保局 各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