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5-01-04 |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
二、谈判文件
1 谈判文件的组成 谈判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报价邀请函;
报价须知;
用户需求书;
合同条款;
报价文件格式.
2 谈判文件的澄清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对谈判文件解释并视情况对本项目中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和依法回答报价人提出的疑问及问题.需要澄清和回答的疑问和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按本文件规定的联系方式和地址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其认为适当的方式予以回复, 并在必要时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本项目的报价人.该澄清答复将视为本文件的组成部分.
3 谈判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3.1 根据项目的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可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和变更. 3.2 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的形式于报价递交截止时间前通知本谈判文件的所有收受人.该修改文件将构成谈判文件的一部分.报价人应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并受其约束. 3.3 考虑到该修改和变更的影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决定推迟报价递交截止时间. 3.4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内容如有实质性的变更,谈判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报价人.若报价人对此类实质性变更不予接受,可以要求退出谈判,否则将被视为接受此变更并受其约束.
三、报价文件
1 报价文件的编写 报价人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交完整的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中文书写,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除非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 报价人应按谈判文件要求的报价范围进行报价. 报价人应以人民币报价.若由单价计算得出的总价与报价总价不一致,以单价计算得出的总价作为报价总价.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与数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为准.
2 报价文件的构成及要求 2.1 报价部分(参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
2.2 商务响应文件(参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
2.3 技术响应文件(参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
2.4 报价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2.5 报价人报价的内容与谈判文件的技术、商务要求有偏离时,无论这种偏离是否有利于买方,报价人都应按附件的格式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和商务条款偏离表. 2.6 报价人应按报价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交资格文件,并对这些资格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3 报价文件的签署、装订和密封 报价文件正本一套、副本叁套、内容应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报价文件正本应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报价文件上签字,并需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在报价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报价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所有报价文件(附特殊规格的图纸外)应按A4规格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