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2015-01-11
辽源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全面完成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特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着力践行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的发展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筹,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抓住经济转型升级重要战略机遇,着力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为建设美丽辽源提供强有力的生态环境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严格按照《辽源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辽发〔2018〕11号)文件明确的时序进度和职责任务,加快推进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央和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案件、省辽河流域专项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工作,重点抓好 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确保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严格落实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逐级压实环保主体责任,依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规定,完善 举一反三 问题台帐,确保整改工作职责清晰、衔接顺畅、形成合力、有序推进;

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整立改、长期坚持;

对能够短期整改的,即刻着手、限时整改,6个月内要整改完成;

对确需长期整改的,要集中力量,持续发力,半年内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总体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总体部署,对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正确面对、照单全收,全面整改、不留死角,把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与落实环境保护 气十条 水十条 土十条 措施紧密结合起来,严格实行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大力推进重点领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着力解决东辽河水体改善、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达标排放、饮用水源保护、非法侵占林地耕地、非法采矿采砂等突出问题,补齐历史欠帐,实现生态环境持续好转.确保全市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三类水体标准,到2019年,仙人河黑臭水体得到有效治理,2020年实现长治久清,东辽河河清断面基本达到V类水体,东丰县莲河鲜明村断面基本达到Ⅳ类水质目标.环境空气质量在2017年取得较大提升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到2020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92天以上,细颗粒物(PM2.5)浓度控制在46微克/立方米以下;

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下达的指标要求,生态保护力度持续加强,全市生态用地只增不减;

生态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1.42%以上,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区域内草原、森林、湿地破坏问题整改目标任务,清收还林2.67万亩.

四、推进措施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政治担当.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的发展理念,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市人大常委会加快出台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法规,建立专题询问制度,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市政协通过会议监督、视察监督、提案监督等形式,推进各县(区)、各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机制,市、县(区)两级组织部门要将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中,加大考核指标约束力度,逐年增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权重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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