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5-01-15 |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 适应单位需求,创新选派方式,在市委组织部、市科委、市人力社保局联合选派市管科技副职基础上,探索团队选派和需求单位自主选派非市管科技副职.第11批科技副职选派名额如下:
(一)市管科技副职12名.由市委组织部、市科委、市人力社保局统一选派,安排担任副区(县)长或区(县)长助理.
(二)团队选派科技副职15名.在巴南区和璧山县试行科技副职团队选派,由市委组织部、市科委、市人力社保局统一选派,区县安排担任相应职务.
(三)自主选派科技副职54名.根据岗位需求,由区县和单位自行选派,安排担任相应职务.
二、选派范围 第11批科技副职一般从市级国家机关部门,在渝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市属国有重点企业,中央在渝单位的优秀科技(管理)人员中选派.需求单位自主选派科技副职还可从对口联系省市和区县选派.
三、任职条件 第11批科技副职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勤奋踏实,勇于改革创新,作风廉洁正派,愿意为接收单位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科技进步贡献力量.
(二)具有任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术特长和理论水平,以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综合协调和科学决策能力.其中:市管科技副职,应担任过与挂任职务相应职级的领导职务;
非市管科技副职,应为与挂任职务相应职级的干部.
(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截止2013年4月30日),身体健康.
(五)符合需求单位设置的岗位条件. 同等条件下, 西部之光 访问学者、市级科技特派员优先.
四、任职期限和有关待遇 根据《重庆市科技副区县长选派管理办法》规定,第11批科技副职任职时间为两年,任职期满后返回原单位安排工作.任职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一)市管科技副职,纳入市管干部管理,不占接收单位编制和领导职数;
团队选派的科技副职和自主选派的科技副职,纳入同级干部管理,不占编制和领导职数.
(二)科技副职任职期间,行政、工资关系不变,工资、福利均由选派单位发给,原有福利待遇不变.
(三)挂职期间的工作实绩,视为继续从事教学、科研或科技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果,作为晋职、晋级重要依据,与选派单位其他科技人员平等参与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
五、选派程序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有关规定按需选派.
(一)民主推荐.各单位登录EMIS专家信息系统(Http://125.87.0.190/emis),查询第11批市管科技副职、团队选派科技副职和自主选派科技副职需求情况一览表.根据岗位需求,组织符合条件人选积极申报.单位党组(党委)在个人自愿、民主推选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同步下载填报《重庆市第11批科技副职报名推荐表》,生成两份纸质件加盖党组(党委)公章后,于4月20日前报送相关组织人事部门.其中:市管科技副职和团队选派科技副职推荐人选,报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