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5-01-17 |
同时,也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2013年修正)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江苏省相关产业政策. 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年本)》(苏政办发[2015]118号),本项目设备及产品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所列项目,也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的产业,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 本项目已经通过沛县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备案(沛发改审发[2017]220号),符合沛县当地的产业政策. 综上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选址合理性分析 (1)项目选址概述 本项目位于沛县大屯街道办事处王坑4组.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所用厂房为租赁现有厂房,符合大屯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规划,不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区、水源保护区等其它用途的用地. (2) 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 ①生态环境保护红线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3]113号),沛县大屯镇生态红线区域与本项目位置关系见附图4,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红线区为微山湖湖西湿地(沛县)风景名胜区,位于本项目东北侧,最近直线距离约2km.因此本项目不在沛县生态红线区域,且项目不会对附近生态红线区域造成影响,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管控要求;
同时,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距离最近的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为沛县南四湖徐庄(微山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于本项目东侧,最近直线距离8000m,因此本项目不在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 表1-3 项目与周边区域生态红线区域位置关系 红线区域 名称 主导生态功能 红线区域范围 面积(平方公里) 相对本项目 一级 管控区 二级管控区 总 面积 一级 管控区 二级 管控区 方位 距离(m) 微山湖湖西湿地(沛县)风景名胜区 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 / 二极坝以北范围为:东起微山湖徐州市控制线.二极坝以南范围为:东起微山湖卫河,西至京杭运河东1000m处,南至铜山区,北至山东省鱼台县 136.3 / 136.3 NE
2000 ②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针对本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项目所在地的大气、水、声环境质量良好.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后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抽送至沛县大屯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资源化利用,不外排;
各类固废均达到相应处置;
本项目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即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现状. 综上,本项目建设不会降低周边环境质量. ③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为年产70万把工具生产项目,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水资源等,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④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所在地无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综上分析可知,本项目选址符合 三线一单 要求,项目选址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