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5-01-18 |
二、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基塘村委会白沙村马坑岗(地理坐标为:北纬23°11′56.45",东经112°50′29.46"),占地面积为13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平方,于2015年7月通过环评审批(三环复[2015]94号),2016年2月通过环保验收(三环验[2016]16号).主要从事成型生物质燃料生产,年产能35000吨.现公司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租用水煤浆厂现有厂房作为本项目破碎车间,对原有项目生产车间布局进行优化调整,增加部分设备以满足生产需要.改扩建后厂区总面积增加为2300平方米.而生产工艺、工作制度、劳动定员、总生产规模等均不发生变化. 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进行建设,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和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其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
三、项目须严格按《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执行各项污染物排放标准,并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改扩建后破碎工序和制粒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向外排放.
(二)项目必须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确保产生的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三)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四)规范设置排污口,所有排放口、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等应按《三水区企业污水治理设施规范化整治工作方案》(三环〔2014〕126号)要求执行. 项目不安排总量控制指标. 《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六、项目竣工并具备试生产(运行)条件后,你公司须向我局进行排污申报登记,领取排污许可证或登记后,方可投入试生产(运行),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此复 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11月23日 抄送: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国土),区发展规划统计局(发改统计),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西南街道办,广东思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