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2015-01-22
江苏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文件 江苏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苏农广[2009]6号 关于做好2009年农民创业培训职业技能 鉴定工作的意见 各市、县(市、区)农广分校: 根据《关于下达2009年农业实用技术和农民创业培训任务及资金的通知》苏农计[2009]36号、苏财农[2009]28号要求,为确保20%的农民创业培训学员获得国家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职业资格证书,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2009年农民创业培训10万人,其中获得国家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任务数2万人.

围绕发展高效农业、促进农民增收,主要在农产品经纪人、沼气生产和种养业生产、加工等各类农业行业开展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具体的农业行业职业工种目录附后(见附件四).

二、组织管理 由农业部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农业006号站(以下简称省鉴定站)统一组织管理,各省辖市职能部门建立相应的省鉴定站工作站,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要明确相应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所辖县(市、区)的鉴定工作.

三、实施步骤

1、各工作站应根据年度省下达的农民创业培训任务,明确、细化、分解职业技能鉴定任务,具体落实到所辖县、市、区.并制定年度鉴定计划上报省鉴定站.

2、本着考培分开的原则,具体负责农民创业培训的县(市、区)在创业培训班的计划安排中,增设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核的内容,培训班开班后,各承担农民创业培训的县(市、区)要及时收集准备参加鉴定人员的相关数据,填报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审批表(见附件一),及时向工作站申报参加鉴定的人员、工种、时间、地点等.各工作站根据所需鉴定的人数,及时做好参加鉴定人员的资格审查、考评员的调配、试题的准备等工作,并及时向省鉴定站申报.

3、具体的鉴定工作,由各工作站组织实施.整个鉴定程序,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程序规范》(农办人[2007]22号)精神执行.每次鉴定前,必须向省鉴定站申报具体的鉴定工种、人数、时间地点,以便省鉴定站派出督导人员现场督察.本着考评员异地鉴定的原则,工作站应科学规划调度所辖县、市、区的考评员开展工作.

4、各鉴定工种的教材和试题由省鉴定站统一调配.

5、承担农民创业重点班培训任务的农牧院校的鉴定工作按照统一要求直接向省鉴定站申报.

四、经费管理 根据(苏价费[2002]258号、苏财综[2002]98号)《关于印发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按照农民创业培训任务数的20%鉴定获证人数,以人均150元的补贴标准,有关经费已含在省农民创业培训资金中下达至各地,各培训单位不得再向学员另外收取鉴定费用. 经费的使用范围:主要用于包括刊登鉴定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租用场地、命题、印刷试卷、阅卷、考评员考评、督导员督察费用;

原材料、能源消耗,设备折旧费用;

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差旅费;

证书费用等.具体报帐方式,按照(苏农计[2009]36号、苏财农[2009]28号)《关于下达2009年农业实用技术和农民创业培训任务及资金的通知》要求执行.

五、证书的办理

1、省鉴定站给各工作站配备录入器,并统一分配好机构编码和注册码(见附件二).

2、录入数据结束后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会自动生成文件编号,不要改动,通过Email上报省鉴定站([email protected])三类数据:机构信息、报名数据、成绩数据.并同时上报鉴定组织实施情况报告单(见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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