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2015-01-27

10、拟建项目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项目属于第一类 鼓励类 农林水利 中第

43 条 竹藤基地建设、竹藤精深加工产品及竹副产品开发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江西省环境保护禁止和限制建设项目目录(第一批)》(赣环督字[2005]45号)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

一、

二、三批)》,经比对本项目没有属于其中的设备. (2)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①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项目选址区域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地表水区域东固水质较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项目所在地昼间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规定要求,因此项目所在地声环境现状良好. 根据工程分析,营运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通过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因此符合环境质量底线. ②生态红线 根据《兴国县生态保护红线校核调整范围图》,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因此满足生态红线保护要求. ③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资源型企业,用水来自市政供水管网,用电来自市政供电.本项目建成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污染治理等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 节能、降耗、减污 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 ④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对照兴国县区域负面清单,本项目不在负面清单中,符合环境准入条件.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 三线一单 要求. (3)选址符合性分析 项目选址位于兴国县崇贤乡贺堂村.项目选址未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内,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不占用基本农田,项目拟建厂址尚未属于规划区域,项目建设运营后,如政府对该地块进行详细规划,若土地利用规划与本项目不相符,要求本建设项目搬迁或者撤离时,项目建设单位应无条件配合政府的工作,将项目进行搬迁或撤离.项目地理位置交通便利,厂区平面布置合理,生产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降低区域原有质量功能,厂区周边敏感点均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之外,因此,项目选址总体可行.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因此,建设区域内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问题.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理位置 兴国县位于江西省中南部,赣州市北部,位于东经115°01′~115°51′,北纬26°03′~26°41′之间,东倚宁都县,东南邻于都县,南连赣县,西邻万安县,西北界泰和县,北毗吉安市青原区、永丰县,连接吉泰盆地,距赣州市82公里、省会南昌346公里.全县辖25个乡镇、1个经济开发区、304个行政村、8个城市社区,全县国土总面积3215平方公里,总人口82万.兴国是中国著名的苏区模范县、红军县、中国烈士第一县和誉满中华的将军县, 江西十佳魅力新城 之一. 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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