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卫疾〔2013〕597号 市卫生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暂停使用深圳 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重组 乙型肝炎疫苗(酿酒酵母)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暂停使用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酿酒酵母)的通知》(食药监办电〔2013〕18号)转发给你们,各区县卫生局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高度重视,结合辖区情况,立即组织实施,并做好督促落实.
2013年1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3年12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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