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 2015-02-20 |
对垃圾的收集、运输等进行合理规划,并设置合理的小型有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
(2)应制定垃圾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垃圾管理运行操作手册、管理设施、管理经费、人员配备及机构分工、监督机制、定期的岗位业务培训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系统等内容;
(3)垃圾容器应具有密闭性能,其规格和位置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其数量、外观色彩及标志应符合垃圾分类收集的要求,并将其置于隐蔽、避风处,使其与周围景观相协调.此外,垃圾容器应坚固耐用且不易倾倒,以防止垃圾无序倾倒和二次污染. 2.12 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水等污染物应达标排放. 本条所指的废气、污水等污染物,对于居住建筑主要体现为生活污水,对于公共建筑,除生活污水外,还有餐饮污水和油烟气体等. 物业服务企业应采用合理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手段,对建筑运行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气和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杜绝建筑运营过程中污水和废气的不达标排放.同时,应编制保留废气和废水的处理和排放记录,并定期委托第三方进行各类污染物的检测,其中检测报告中应包含测点数量、测点位置、测试工况、测试项目、检测结果等内容. 相关污染物的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制冷空调设备和系统减少卤代制冷剂排放规范》GB/T 26205等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 2.13 节能、节水设施应工作正常,且符合设计要求. 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管理,保障节能、节水设施正常工作,保留相关运行记录,并据此编写运行分析报告(月报与年报),分析各项设施的运行情况及节能、节水的效果,如总能耗、可再生能源供能量、传统水源的总用水量、非传统水源的供水量等. 2.14 供暖、通风、空调、照明等设备自动监控系统应工作正常,且运行记录完整. 物业服务企业应采用自动监控系统对建筑内的空调通风系统冷热源、风机、水泵、空调等设备进行监测,实时采集、记录关键数据,并做好设备自动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系统的工作正常. 2.15 节能、节水、节材、绿化的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完善,且有效实施. 物业服务企业应制定节能、节水、节材、绿化的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保证其在运营管理过程中有效实施,具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节能、节水设施机房中(如冷水机房、AHU机房、锅炉房、电梯机房、配电间、泵房等)明示机房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岗位职责和应急预案;
(2)建立节能、节水设施设备的巡回检查制度,并保留完善的运行记录;
(3)应急预案中对各种突发事故的处理要有明确的处理流程和人员分工,严格的上报和记录程序,并且对专业维修人员提出安全保障措施. 2.16 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考核体系中应包含能源资源管理激励机制. (1)当物业服务企业属业主直接管理时,应从公司层面对节约资源和能源进行业绩考核,建立资源节约管理奖惩细则,将与上一年度相比所节约的资源能源费用中的一定比例给予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奖励,而针对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等资源浪费问题,则处以一定额度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