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5-02-22 |
结焦值:≥56%;
甲苯不溶物:26-32% 喹啉不溶物:6-12%;
β树脂值≥18%.? 软化点105-112℃;
水份:≤4.0%;
吨 交货时间:按买方通知交货. 报价说明:
1、交货期:接到买方通知之日起 天内可交货.
2、此报价包含运杂费,
17 %增值税,即货到买方仓库价格.
3、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开具发票验收入账后付款.
4、报价有效期: 天(报价承诺的期限). 报价单位(盖章) 授权委托人: 报价日期:2017年10月24日 合同条款 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WJ-CL-(2017) 买方:洛阳万基炭素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17年月日卖方:签订地点:新安产业集聚区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总额、供货时间: 序号 产品名称及生产厂家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液体沥青 见第二款? 吨? 合计(大写): 供货时间: 质量要求、按YBMT5194-2015标准执行.软化点105-112℃;
甲苯不溶物:26-32%;
喹啉不溶物:6-12%;
结焦值≥56%;
灰份≤0.3%;
β树脂值≥18%.附质检报告单. 交货地点及费用承担:买方仓库,运输费用由卖方承担.
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费用承担:罐装运输,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内.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日期:
1、买方专门负责收货人员按本合同的第二条标准验收,验收合格的签具验收单,不合格的,按本合同违约责任第1条约定处理,须退货的由卖方自行运回,费用自理.
2、提出异议期限为货到经买方专门负责收货人员签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六、计量方式:以买方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七、结算方式:
1、卖方当月到货量达到合同约定数量90%以上(含90%), 按合同价格 结算;
到货量大于70%低于90%按 合同价格每吨降10.00元结算 ;
低于70%按 合同价格每吨降30元结算.
2、买方因停产、检修等原因 需要停止进货的应及时通知卖方,卖方到货量按合同价格,以实结算.
3、当月计价标准以卖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含质 量异议数量).
4、卖方向买方开具对应数量的货物总价(税率为17%) 的增值税发票及财务收据,买方审核无误后支付相应货款.
八、违约责任:
1、卖方所供货物若达不到合同要求标准:软化点超过5℃以内单价下浮30元,超过5℃以上拒收;
灰份每超标0.1%单价下浮100元;
甲苯不溶物、喹啉不溶物不合格单价下浮100元;
其它指标不合格,每项每吨分别下浮100元.
2、卖方在买方通知的时间内因人力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正常交货,买方可调整或核减卖方当月已签合同量,增加给其它客户供应,情节严重的买方可单方终止合同.
3、异议期内卖方如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向买方提出复检申请,复检方法按买方规定程序进行,如不合格产品给买方造成损失,买方停止支付货款,同时向卖方索赔.
4、卖方须开据税务部门认可的税务发票,若出现税务部门不认可的发票,买方通知卖方更换;
如卖方在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拒不更换的,卖方须向买方支付货物总价格的50%违约金,违约金可直接从应付款中扣除.
5、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每迟交货一天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同时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但卖方仍应支付迟交货违约金.
6、当月到货质量指标连续出现3次以上不合格,买方可通知卖方停止发货并调整卖方合同量由其他合格产品供应商供应.卖方应出具同意停止发货证明,否则,影响当月物资验收,责任由卖方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