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2015-02-28

(4)是否存在擅自改造、改装、翻新废、旧气瓶的行为. 5.检查气瓶充装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 (1)是否按规定充装自有产权气瓶(车用气瓶等特殊气瓶除外);

(2)是否严格执行气瓶充装前后检查制度,是否对充装前待检查气瓶、充装后实瓶、待充气瓶(包括待加气车用气瓶)、待定期检验气瓶、报废气瓶进行分区安全管理;

(3)是否按规定对已充装的气瓶,逐只粘贴警示标签、充装标签;

(4)因故不能自有产权气瓶充装,需委托其他单位充装的,是否落实了委托充装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是否向气瓶登记机构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告知. (5)非本单位其他气体气瓶储存场地是否符合要求;

(6)是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做好工作记录并妥善保管(特别是气瓶充装前的检查记录、充装操作记录、充装后复验和检查记录和移动压力容器装、卸车记录). 6.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 (1)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建立和管理情况;

(2)特种设备是否进行了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报告、年检报告、安全附件校验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

(4)移动压力容器是否按规定,进行停靠和装、卸车,并进行记录.

(二)气瓶检验机构整治工作内容 1.检查气瓶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资格许可情况: (1)是否持有有效期内相应核准项目的检验检测核准证;

(2)是否超范围检验或涉嫌从事气瓶修理、改造、翻新;

(3)资源条件是否持续满足有关法规、规范要求;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配备是否满足气瓶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要求,检验员是否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职业,是否持有相应作业项目的有效资格证件,任命令中的技术负责人等重要岗位与实际岗位人员是否相符. 2.检查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1)是否建立健全气瓶检验安全质量保证体系;

(2)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是否实用并及时修订;

(3)各项气瓶检验安全管理制度、气瓶检验规程和设备操作规程是否建立;

(4)现行气瓶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检验标准是否齐全. 3.检查检验机构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 (1)是否按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或者按照机构制定的检验工艺、规程等企业标准,进行气瓶的定期检验;

(2)气瓶检验记录是否真实,是否建立了完整的原始检验档案,是否按安全管理制度对检验档案进行管理;

(3)出具检验报告是否符合TSGR0006-2014《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是否统一采用检验软件;

(4)气瓶检验更换的瓶阀是否由持证企业生产的合格瓶阀;

(5)经检验合格的气瓶是否有检验合格标志,按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应判废的气瓶是否做报废处理. (6)督促已签订检验协议的委托单位及时送检气瓶,对于我市气瓶使用登记以外辖区送检的气瓶,检验前是否向气瓶登记机构进行告知;

(7)是否受理检验未登记注册气瓶. 4.检查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液化石油气钢瓶和经检验判废气瓶的处置情况: (1)对于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允许安全评定的,评定合格后,是否出具了安全评定报告,并在瓶体上喷涂字高60-80mm的 安全评定合格 字样. (2)是否按规定对报废气瓶进行破坏性处理;

(3)是否存在修理、改造、翻新报废气瓶的违法行为. 5.检查场地、设备、设施情况: (1)置换、蒸汽吹扫、废气处理、除锈、卸装阀、喷漆等设备是否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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