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5-03-01 |
(五)建立健全经济组织.改制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集体资产管理的主体,是特殊的经济组织,可以称为经济合作社,也可以称为股份经济合作社.要按照现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定组织章程,选举产生管理机构.要完善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机构、健全权力架构、理顺议事程序、明确股东权益、完善股权管理方面的制度,确保股份经济合作社正常运行.新成立的村、组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在村党支部的领导和村委会的支持下,行使集体资产所有权管理,由县级农经管理部门发放组织登记证明书,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凭证明书办理银行开户等相关手续,依法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待上级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注册登记办法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全面做好提升扩展.在认真自查总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提升和扩展改革成果.一是推进股份合作.在集体资产股份化的基础上,着力推动农村集体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建设,扎实推进多形式发展股份合作制经济,重点创建一批运行规范、示范性强的农村集体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二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积极创新村集体经济收入模式,切实增加集体收入,着力打造村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和样板村,2018年全面消除村集体经济 空白村 .三是规范流转交易.加强县乡村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完善服务职能,发展成为集信息发布、产权交易、资产评估、抵押融资等为一体的农村综合服务平台,促进农村产权规范流转交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及推进机构,牵头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统筹协调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化解矛盾.各相关职能部门抽出专人,为办公室及专项工作推进机构成员,实行集中办公.乡镇村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建立县级牵头负责、乡镇组织实施、村级具体操作、部门协调配合、工作组驻村帮助的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平稳推动改革进行.
(二)落实主体责任.县委、县政府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列为 一把手 工程进行推进;
乡镇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亲自挂帅,承担领导责任.要层层分解任务,建立县领导包乡、乡领导包村全程负责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创造保障条件,确保有人管事、有能力办事.
(三)强化资金支持.财政部门要保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确保开展好宣传培训、资料及证书印制、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和运营等工作.各职能部门要积极争取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不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存量,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四)加强督查考核.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纳入对乡镇级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单位联合督查.建立月报表、季调度、半年督查、年底总结评估制度,及时掌握和通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展情况,督促工作开展.同时,对工作推动不力、进展不快、大局不稳的乡镇,约谈乡镇党委书记,问责相关人员. 附件:1.魏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分解表 2.魏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名单及主要 职责 附件1 魏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分解表 工作项目 工作任务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