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5-03-01 |
(5)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合格的投标人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项目要求的其它条件,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3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 3.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4.投标费用 4.1无论招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4. 2本次采购活动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4.3 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中标服务费,按预算金额的8‰收取中标服务费,须以刷卡或转账的方式缴纳中标服务费. 账户名称: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焦西支行 账号:41050164610800000094 5.现场踏勘、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 6. 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6.l 投标人一旦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对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均无异议. 6.2投标人如认为本招标文件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将视为对本招标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并不得因此在开标后提出任何异议. 6.3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构成 7.1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招标需求、招标程序和合同格式等的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投标人须知 (3)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4)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5)合同主要条款(参考) 7.2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有表述不明确或缺(错、重)字等问题.投标人发现任何页数和附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的情形,应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如果投标人因未按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3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7.4 投标人必须详阅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等.投标人若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接受或被视为无效. 8.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 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日,可相应延长开标时间),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媒体上以书面形式(或以更正、变更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招标文件公示期间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或补充不受上述限制. 8. 2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 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都应通过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招标人未通过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无效,评标时不予认可. 8. 4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媒体上以书面形式(或以更正、变更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