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9-08-03 |
辽宁省政府蓝天工程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2月20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 东北督查中心 辽宁省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 为认真贯彻《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落实《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6〕2号)中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完成国家和省政府确定的约束性指标,结合我省实际,制订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
一、年度目标 2016年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分别同比2015年下降3.6%和5.4%,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不低于72.9%,各市改善目标详见附表2,出重拳强化污染防治,力求大气污染治理取得新成效.
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一)实施高效一体化供热工程 目标任务:以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为重点,淘汰建成区内全部老旧低效锅炉(各市任务见附表3).各市政府要将年度拆除燃煤锅炉清单在当地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并将拒不拆除和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锅炉名单提供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和工商管理部门.各市尽快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沈阳市禁燃区面积不低于城市建成区面积的80%,其他城市禁燃区面积不低于城市建成区的60%.大力推广背压机组和煤炭清洁燃烧技术,推动建成区尽快实现高效一体化供热.
(二)实施气化辽宁工程 目标任务:2016年编制完成全省天然气发展实施利用规划,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688号)要求,在5月底前完成燃气价格调整工作,提高天然气利用量.加快推进各市天然气管网建设,年内完成大连、鞍山、本溪、铁岭等市重点项目建设.(各市任务见附表4),逐步提高采用清洁能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数量(各市任务见附表5),完善加气站、充电桩等配套设施的布局建设,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
(三)实施清洁能源推广工程 目标任务:积极推广太阳能利用等清洁能源技术,推进供热计量改革,2016年上半年内出台煤改电供暖项目用电输配电价优惠政策,推进煤改电供暖试点工作,新增工业余热供暖10万平方米,新增城市地源热泵等清洁能源供暖400万平方米(各市任务见附表6).
(四)实施燃煤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程 目标任务:实施新增燃煤总量控制制度.加强煤炭销售使用环节监督检查,限制销售使用灰分高于16%、发热量小于4000卡/克、硫份高于1%的散煤.2016年,全省燃煤总量控制在1.949亿吨以内(各市任务见附表7),原煤入洗率达到75%(各市任务见附表8).2016年,出台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推动实施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工业有机废气总量排放控制.
(五)实施城市全覆盖工程 目标任务:全面控制扬尘污染.2016年各市城区主要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渣土等散料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密闭措施,各市建成区低尘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以上,实现 尘土不飞扬 .增加城市绿化软覆盖和水面为重点,实现黄土不露天,各市任务见附表9.
(六)实施绿色交通工程 目标任务:各市要加快编制修订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加快城市公共交通专用道路系统建设,逐步提高城市公交、轨道交通承运比重,2016年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45%(各市任务见附表10).实施黄标车淘汰鼓励政策,城市核心区域禁行黄标车,利用公安电子监控系统查处违规黄标车.2016年,淘汰全部黄标车及老旧车辆(各市任务见附表11),实现全省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不得继续供应车用乙醇汽油及车用柴油之外的普通汽油、车用甲醇汽油、普通柴油等其他油品.实施道路遥感监测,对尾气超标车辆进行处罚.
(七)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工程 目标任务:各市要根据《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6〕8号),加快出台秸秆综合利用方案,把责任落实到市、县、乡、村、组.2016年底,全省各市秸秆综合利用率均达到80%以上,全省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和数量超过600万亩和150万吨,全省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面积和秸秆利用量超过100万亩和200万吨,全省秸秆饲料化利用量超过1350万吨,全省秸秆燃料化利用量超过100万吨,全省秸秆基料化利用量超过10万吨,全省秸秆发电和工业原料化利用量超过100万吨,建成100个秸秆收储点、10个秸秆收储中心,尽快解决农村秸秆在集中时间段露天焚烧和烧荒带来的大气污染问题.
(八)实施工业提标淘汰工程 目标任务:以燃煤设施、钢铁、火电、水泥、平板玻璃为重点,开展达标情况专项检查,并按时上报工作进展.以35吨以上工业燃煤锅炉为重点全面推动燃煤锅炉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工作,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印发《辽宁省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全面开展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在抚顺石化、辽阳石化等企业开展VOCs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工作.6月底前,全面完成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治理任务,详见附表13.各市要按照国家和省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依法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九)实施监测预警工程 目标任务:开展霾天气加密观测系统建设,提前预警时间、提高预报准确率,2016年完成营口、阜新、铁岭、朝阳市低空边界层探空系统建设.开展雾霾监测,科学判定省际跨界污染,实现联防联控.2016年在大连、丹东、阜新、铁岭、朝阳5市建设雾霾跨界监测站.2016年,各市要全部完成预警体系建设.完成大气主要污染物源解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未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城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新大气法要求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并向社会公开,采取措施,切实改善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及时报国务院和省级环境报主管部门备案.
(十)强化完善预案执行 各市要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应急工作报告、值班制度.建立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重污染天气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发布预警应急工作信息.加快完善省市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可操作性.达到预案启动条件时,必须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对措施,同时引导公众做好防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十一)严格环境执法 深入落实大气法,编制限期达标规划.2016年14个市全部建立环境警察队伍.制定企业环境守法导则,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依法实施企业信息公开.2016年开展《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制定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 省直有关部门按照《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6〕2号)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加强对各市工作的监督指导.
(二)细化分解任务指标 各市政府是重点任务的责任主体,要认真组织落实本实施计划,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省直相关部门和各市政府每月5日前上报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省蓝天工程领导小组联合省政府督查室加强督办,对各市工作进展和颗粒物改善情况实施定期调度、通报,并抄送省政府.分管环保副省长将每季度调度任务完成情况.
(三)严格考核奖惩 省政府与各市政府、各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等重要指标纳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目标考核.对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量化考核,考核办法见附表1,实行双百制,考核结果面向社会公开.省政府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部门实施约谈.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完成任务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表1 2016年重点工作考核计分表 序号 重点 工作 考核指标 分值 计分方法
1 环境空气质量 PM2.5
40 PM2.5年均浓度满足考核要求得40分,每超额完成目标值1微克的加10分.PM2.5年均浓度下降但未达到目标值时,得20分,PM2.5年均浓度同比上升得0分.
2 PM10
40 PM10年均浓度满足考核要求得40分,每超额完成目标值1微克的加10分.PM10年均浓度下降但未达到目标值时,得20分,PM10年均浓度同比上升得0分.
3 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
20 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满足考核要求得20分.否则按照实际完成比例得分.
4 高效一体化供热工程(27分) 完成建成区内全部10吨以下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
20 完成淘汰任务得20分,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则按完成比例计算得分,完成率低于70%不得分;
年度淘汰锅炉清单未在主要媒体公示扣10分,3月1日前在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加10分.年底前在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加5分.
5 建成区实现高效一体化供热比例
5 得分=5*建成区已实现高效一体化供热县(市)数(含地级市建成区)/(城市所辖县(市)数+1)
6 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2 依法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并符合划定比例要求得2分,否则不得分.
7 气化辽宁工程(7分) 增加用气量
3 每新增一个用气项目得0.2分,总分不超过3分.
8 城市公交和出租车采用新能源比例
4 城市公交全部完成任务得2分,否则按照实际完成比例得分. 城市出租车全部完成任务得2分,否则按照实际完成比例得分. 完成比例低于50%不得分.
9 清洁能源推广工程(5分) 新增地源热泵等清洁能源供暖面积
5 完成年度任务得5分,否则按照实际完成比例得分.
10 燃煤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程(6分) 燃煤量控制指标
3 达到指标要求得3分,未达到指标要求但同比下降得1分,否则不得分.
11 原煤入洗率指标
3 达到原煤入洗率指标要求得3分,未达到指标要求如同比增加得1分,否则不得分.
12 城市全覆盖工程(8分) 城市精细化管理
8 城市城区主要街路低尘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得6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开展扬尘综合整治并上报整治成果得2分,否则不得分.
13 绿色交通工程(15分) 城市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
5 完成年度任务得5分,未达到指标要求但同比增长得2分,否则不得分.
14 黄标车淘汰
6 完成全部黄标车淘汰任务得6分,否则按实淘汰比例计算得分,完成比例低于50%不得分.
15 油品升级
4 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得4分,否则每发现1户加油站经营普通汽油、国家第
三、四阶段标准车用柴油或者普通柴油的扣0.5分,直至扣满为止.
16 秸秆综合利用工程(6分) 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
6 把秸秆禁烧责任落实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组得2分,禁烧区内无火点且辖区内火点同比下降比例不低于30%得2分 ,否则按照实际下降比例计算得分,火点同比上升得0分.达到秸秆综合利用率目标得2分,否则不得分.
17 重点行业提标改造(20分) 重点行业提标改造情况
15 火电、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全部完成提标改造得5分,否则按照实际完成比例得分.日常督查或现场检查中发现一例违法排污或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扣0.1分. 制定燃煤锅炉综合整治计划得2分.按照要求开展重点行业达标情况专项检查得3分,材料上报不及时扣2分. 炼油能力超过500万吨的石化企业全部完成泄露检测与修复治理工作得3分,否则按照实际完成比例计算得分. 全部完成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治理任务得2分,否则按照实际完成比例得分.
18 燃煤锅炉综合整治
5 35吨以上工业燃煤锅炉全部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得2分.每新增一个非35t以上工业燃煤锅炉自动监控设施加0.1分,加到5分为止.
19 监测预警工程(6分) 监控预警工程
6 完成重污染天气预警体系建设得3分,否则不得分.完成大气主要污染物源解析工作得3分,否则不得分.AQI大于200天数每减少一天加0.5分. 合计
200 附表2 2016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城市 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阜新辽阳盘锦朝阳铁岭葫芦岛 PM2.5浓度(μg/m3)
68 48
70 53
56 44
58 47
49 50
51 43
56 51 PM10浓度(μg/m3)
107 76
114 92
86 73
91 75
97 89
76 81
89 91 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 58.7 75.7 65.7 73.5 78.7 84.7 68.3 69.5 76.2 73.1 73.0 81.5 72.6 69.8 附表3 2016年建成区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任务表 城市 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阜新辽阳铁岭朝阳盘锦葫芦岛 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台)
1352 115
105 513
230 148
423 322
153 44
94 95
72 41 注:表格中淘汰锅炉数量为各市上报,如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瞒报、漏报,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表4 天然气管道建设重点项目表 序号 地区 管道工程 完工时间
1 大连 大连支线管道
2016 2 鞍山 大沈线鞍山支线管道
2016 3 本溪 沈阳-本溪高新区输气管道
2016 4 铁岭 新民-铁岭输气管道
2016 附表5 2016年各市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 采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任务表 城市 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阜新辽阳铁岭朝阳盘锦葫芦岛 新增公交车(台)
1000 255
550 115
193 275
210 125
14 106
180 58
180 30 新增出租车(台)
1200 455
12 2648
49 0
586 482
0 271
626 0
0 1 附表6 2016年全省地源热泵等清洁能源供暖指标分解表 城市 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阜新辽阳铁岭朝阳盘锦葫芦岛 新增清洁能源供暖面积(万平方米)
80 55
30 30
30 20
20 20
20 20
25 20
20 10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