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5-03-01 |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3
第二章 招标需求
5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10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21
第五章 合同参考格式
3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3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17年9月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就宁波工程学院采购采购激光切割雕刻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且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NBMC-20171034G
二、采购组织方式: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子包号、项目名称、预算金额: 子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一 宁波工程学院采购采购激光切割雕刻系统项目 1套100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
1、提供时间:2017年9月7日至 2017年9 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采购文件提供方式: 2.
1、潜在供应商可选择到我公司现场或通过邮件方式购买,并请按下述户名、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需购买采购文件的编号、项目名称及子包号). 户名: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海曙分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海曙支行 账号:
20010122000469620 2.
2、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购买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所递交的资料将被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
3、售价:本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子包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20000元人民币. 投标人须于2017年9月27日14: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电汇形式交至我公司账户(账户信息同上),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八、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9月28日14: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交到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1350号众创空间4号楼5-1室)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9月28日14:00(北京时间)在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1350号众创空间4号楼5-1室)开标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