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5-03-02 |
3.2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3.3本次招标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4、招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踏勘现场 投标人应自行到宣城市熏化路698号宣城职业技术学院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二、 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6.1招标文件由本文件、施工图纸及以下第7条发出的投标答疑或补充通知等文件组成.补充通知及补充文件经备案后在宣城市招投标网公布. 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投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七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招投标中心递交或传真(传真号码:0563-2139905),招标人认为确需答复的内容,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在宣城市招投标网上解答,投标人自行登陆宣城市招投标网获取(http://www.xcsztb.com).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以及任何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 招标人均应主动地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他们具有约束力.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投标人的投标以及投标人与市招投标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9.2 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构成 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 ㈠、商务标部分: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空调设备生产厂商代理授权书;
5、投标报价一览;
6、综合单价分析表(表格投标人自行设计);
7、技术参数偏离表. ㈡、技术标部分:
1、安装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2、产品主要技术参数;
3、验收办法及标准;
4、售后服务详细计划及措施;
5、产品质量保证措施;
6、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携带原件核查);
7、投标人所出具资格证明文件必须能充分证明投标人有资格投标,并在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投标人资格文件包括: 销售方: ① 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同时携带原件核查);
② 产品质量认证书;
③ 生产许可证;
④ 产品鉴定证书(含专业检测证书);
⑤ 投标人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等(同时携带原件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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