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5-03-07 |
申报学校务必于2018年10月31日前将纸质版上报临渭区教研室教科组,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潘锋?
电话:15319148272 附件1:转发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推荐"基础教育国家级教 学成果孵化校(园)"的通知 附件2:关于推荐"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孵化校(园)"的通知 渭南市临渭区教学研究室 2018年10月24日 附件1 渭市教研发〔2018〕32号 转发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关于推荐"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孵化校(园)"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研室,渭南高级中学、渭南初级中学: 为充分发挥我市教育科研的基础性、引领性、先导性作用,全面推动我市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现将(陕教科[2018] 62号)《关于推荐"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孵化校(园)"的通知》转发你们(见附件),并就我市申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各县市区对辖区内申报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申报材料按照省教科院提出的要求严格审核,确保其有实力承担和开展前瞻性、应用性、引领性和鲜明时代特色的教育科学研究项目. 材料要求:每所申报学校所需材料包括:《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孵化学校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各县、市(区)教研室要将所辖区域内申报的材料汇总,并填写《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孵化校(园)推荐汇总表》(一式两份)(见附件3),并加盖公章.所有申报材料均以电子和文本两种方式报送,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版统一采用Exele表格形式.请各县市区严格按照申报要求,规范申报,否则,将不予受理. 名额分配:大县尽量涵盖高初小幼各学段择优申报,小县不受学段限制,择优申报即可. 申报时间:申报材料务必于2018年10月31日前上报渭南市基础教育科研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渭南市教育研究所102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晓莉
电话:13759637376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关于推荐"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 孵化校(园)"的通知 渭南市教育研究所 2018年10月18日 渭南市教育研究所 2018年10月18日印发 附件2 陕教科[2018] 62号 关于推荐"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 孵化校(园)"的通知 各市(区)教研室(所、中心),神木市、韩城市、府谷县教研室: 为充分发挥教育科研的基础性、引领性、先导性作用,全面推动我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实施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孵化计划,现就推荐"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孵化校(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目的 发现一批在教育教学关键领域和主要环节中能长期进行改革探索,初步形成具有前瞻性、引领性、科学性、实践性、应用性研究成果的中小学和幼儿园,通过科学指导和协同创新研究,培育一批具有冲击国家级奖项的高水平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引领全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方向.
二、推荐条件 1.办学思想端正,重视教学改革,具有一定科研基础和实力. 2.近五年承担过省级或省级以上规划课题,或获得过省级或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3.在教学改革关键领域,特别是在德育、课程、教学、育人模式、资源建设、评价方式、教育信息化应用等方面,进行长期实践探索,初步形成了具有前瞻性、应用性、引领性和鲜明时代特色的研究成果. 4.能够为成果孵化提供一定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