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 2015-03-07 |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学院差旅费管理(国内),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省级机关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等三个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教财办〔2014〕15号)以及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级机关差旅 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行〔2015〕80号),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基本支出经费、科研经费及项目支出经费中列支的因公出差、短期培训、各类会议、对外学术交流的费用开支等. 第三条 差旅费是指学院职工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不含渭南市城区各乡镇、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出差人员的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票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四条 职工赴省外出差,须填写《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出差审批表》(见附件3),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由业务部门委派的差旅事由,由委派部门负责人签字)、报主管院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安排出差;
处职干部还需按书记、院长所分管的业务,分别由书记或院长签字批准.院级领导省外出差也须填写《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出差审批表》,按书记、院长所分管的业务,分别由书记、院长签字批准. 第五条 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公务出差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及顶岗实习巡查的,除会议或培训通知有明确要求外,每项出差事由全院参加人数不得超过2人. 第六条 各部门应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参加非中省政府部门组织以盈利为目的会议;
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
严禁开展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七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学院职工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交通工具 级别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 (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 (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厅局级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 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 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二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院级、 三级教授 火车硬席(硬座、硬卧), 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 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他人员 火车硬席(硬座、硬卧), 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 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三等舱 经济舱 (按折扣报销) 凭据报销 第九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对连续乘坐火车超过8小时(含8小时)的,可购乘硬卧. 第十条 其他人员乘坐飞机按照职级在下列折扣之内购票的可直接报销,超出部分自理(使用横向课题经费可适当放宽). 正高级职称职工、正处级干部可选乘6折以下机票;
副高级职称职工、副处级干部可选乘5折以下机票;
其余人员可选乘4折以下机票. 机场收取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其乘坐往返机场(包括出发地和目的地)的专线车费不予报销,统一在市内交通费中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