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2015-03-11
乐山市风景园林局 中心城区行道树修剪工程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BCS【2018】1103号) 磋商文件采购人:乐山市风景园林局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乐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 二一八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3

第二章 磋商须知

6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30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31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工程量清单、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32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34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34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35

第九章 评审方法

51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61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乐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乐山市风景园林局委托,拟对中心城区行道树修剪工程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BCS【2018】1103. 2.采购项目名称:乐山市风景园林局. 3.采购人:中心城区行道树修剪工程采购项目.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乐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金额:249.458649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乐山市风景园林局中心城区行道树修剪工程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和乐山市政府采购网(www.lszfcg.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或网上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2、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18 年11 月09日至2018 年11 月15日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电子邮件报名:供应商报名时将报名费支付凭证截图、介绍信(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联系方式一并发送至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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