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5-03-13 |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范围
(一)近三年毕业生(以下均简称 毕业生 ):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未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的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的毕业生(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18年7月15日前取得学历).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二)在职人员:截止到2018年9月30日,有两年及以上在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与报考岗位一致的任教经历(不含实习任教经历)且本学期仍在教学岗位的教师.
(三)到2018年9月1日,仍在合同约定期内的特岗教师和已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且与单位有最低服务年限约定未期满的教师,不列入本次招聘的范围.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聘用人员的管理
1、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为6个月.
2、聘用人员中原具有事业编制的人员需自行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原有社保关系由个人负责接续.聘用人员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其岗位等级待参加所在单位的岗位竞聘后确定,如该单位对应岗位无职数,则高职低聘.
3、招聘录取人员5年内不得调离天心区教育系统.
四、招聘岗位及人数
1、初级中学教师:20人 岗位 类别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政治 历史 地理 合计 男女男女在职
1 1
1 2
2 2
1 1
1 1
1 20 毕业生
1 1
1 1
2
2、小学教师:60人 岗位 类别 语文 数学 信息 科学 合计 男女男女男女男女毕业生
10 11
6 6
2 2
3 2
60 在职
6 6
3 3
3、幼儿园毕业生类教师岗位:20人
五、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师德优良,服从安排,爱生敬业.
2、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4、学历学位: (1)毕业生要求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在职教师要求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最高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2)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在资格终审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凭大学就读期间成绩单报名. (3)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本科、研究生、博士生如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参加报名(如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