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5-03-18 |
(一)总则 1. 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 甲方 、 甲方 指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1.2 投标人 指向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1.3 承包商 、 乙方 、 乙方 指其投标被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1.4 招标文件 指由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
1.5 投标文件 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提交的全部文件;
1.6 书面函件 指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2. 招标说明 2.1广州地铁一二三四八号线FAS系统委外维保及三四号线FAS图形监控计算机及机柜中修项目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以便能选择有经验、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企业承包广州地铁一二三四八号线FAS系统委外维保及三四号线FAS图形监控计算机及机柜中修项目的任务,按照《广州地铁一二三四八号线FAS系统委外维保及三四号线FAS图形监控计算机及机柜中修项目技术条件》及铁道部等相关行业标准进行检修,确保广州地铁一号线、二八号线(原二号线)、三号线、四号线FAS系统设备安全运营及 安全、准点、快捷、舒适 等相关运营指标的实现.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和广州市政府的相关规定进行,实行甲方负责制. 2.2本招标甲方特别要求投标人拟安排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和主要的技术负责人应参与投标文件相应部分的编制工作,根据需要参加评标的澄清会并回答相关问题. 2.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甲方提供的有关技术文件,根据自己的项目实践,通过分析确定能够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施工目的,解决相应的问题,要求提交有关资料,进行可行性分析. 2.4项目概况 2.4.1项目名称: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2.4.2项目地点: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2.4.3承包方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3项2.5招标范围及工期 2.5.1招标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4项2.5.2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2.6甲方特别要求在投标人投标递交印刷的投标文件时,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的电子文件,电子文件须使用光盘(CD-R)及4G闪存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所有递交的光盘(CD-R)均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及文件名称. 2.7本次招标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阶段: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发售标书、标前澄清会、递交投标书、开标、评标、澄清、发出中标通知及签订合同.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 4.2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4.3具备上述第4.2条资质. 4.4投标人不允许有挂靠或转包的行为,甲方或评标委员会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是挂靠或转包的,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甲方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已签订合同的,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该投标人的有关法律责任. 4.5由于该项目是对广州地铁一号线、二八号线(原二号线)、三号线、四号线FAS系统设施进行维护维修,同时考虑地铁运营的特殊性,该项目对时间以及队伍的技术要求较高(要求项目参与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对于合同范围内设施的紧急故障需要作即时处理等),为此特要求项目参与单位自签订合同之日起针对该项目在广州市设有专门的项目部,根据该项目的实际要求配备充足的项目参与人员,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5.踏勘现场 5.1投标人将被邀请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若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独自增加现场考察活动. 5.2经甲方允许和事先安排,投标人及其代表方能进入考察的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甲方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甲方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5.3在现场考察中由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甲方现有的资料.甲方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6.投标费用 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及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6.2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甲方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