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5-03-18 |
省局也下发(苏安监办〔2015〕78号)文件,及时转发了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的通知,要求各地督促企业认真贯彻落实. 这次印发的 目录和指南目录 ,明确了45种可燃性粉尘,比以往纳入集中整治可燃性粉尘的范围更广、种类更多,并给出了某一特定样品的爆炸下限、引燃温度等特性参数. 指南 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管理的一般要求,防爆安全技术措施,除尘技术等关键设备设施安全要求,以及抛光打磨等典型工艺风险控制等. 目录和指南 的发布实施为进一步深化粉尘涉爆企业集中整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各类粉尘涉爆企业各类事故提供了重要的监管依据和标准规范.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和《工贸行业可燃性粉尘作业场所工艺设施防爆技术指南(试行)》要求,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局要求,结合我市粉尘涉爆企业集中整治工作的实际,现就做好宣传贯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宣传培训 1.开展培训教育.近期要以各市、区为单位,迅速组织开展 目录和指南 的集中培训辅导.要组织辖区内的粉尘涉爆企业开展培训,所有粉尘涉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重点人员都必须参加培训,缺席的要补课.通过教育培训,将 目录和指南 文本和上级通知要求及时传达到辖区内每家粉尘涉爆企业,做到无遗漏,切实帮助提高企业粉尘防爆的能力.各地要认真组织监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干部监管能力.近期,市安监局将再次组织开展安监系统干部粉尘防爆知识培训. 2.集中告知承诺.要迅速向所有粉尘涉爆企业发放贯彻落实 目录和指南 告知书,告知企业国家对粉尘涉爆企业有关粉尘防爆最新工作要求、粉尘目录、技术规范、防范要求和法律责任等.督促所有企业主要负责人承诺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指南和目录 以及国家标准规范对企业粉尘防爆的要求,并签署书面签名盖章的承诺书,切实企业提高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自觉性. 3.广泛宣传引导.各地要督促所有粉尘涉爆企业在内部运用横幅标语、电子屏幕等宣传 目录和指南 内容和要求.同时,各地还要运用各类新闻媒体、橱窗板报等宣传形式,结合开展对粉尘涉爆企业的舆论监督和定期媒体曝光等工作,大力强化对 目录和指南 媒体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监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浓厚氛围.
二、深入排查,全面掌握企业情况 1.深入开展涉爆粉尘风险排查.各地要根据 目录和指南 的最新要求,在开展粉尘涉爆企业整治基础上,依托网格化监管,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再次深入彻底、全覆盖地组织开展对粉尘涉爆企业的集中排查摸底,突出对原来17种可燃性粉尘以外的其他可燃性粉尘排查梳理、突出对不在名录上的其他粉尘涉爆企业排摸.通过调查、排查的方式,重新疏理本区域粉尘涉爆企业和可燃性粉尘种类的底数和基本情况. 2.完善基础台账资料.各市、区安监局要在摸底调查基础上,根据最新要求,进一步完善辖区内粉尘涉爆企业 一企一档 ,建立可燃性粉尘 一品一档 ,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纳入监管信息数据库,实行信息化、动态监管和管理.各地于2015年底前将梳理、整理后的企业 一企一档 、 一品一档 报市安监局监管二处. 3.实施分类管理.在排查摸底基础上,各市、区安监局要结合安全检查,邀请专家,会同相关部门,结合 目录和指南 的要求,根据企业规模、粉尘风险、安全管理、作业现场等因素,对企业实行分行业和分类别管理.要突出重点,对排查发现企业在除尘系统设计、安装、使用不符合标准规范的以及未设置或未规范设置泄爆装置,未按照规定采取防雷防静电措施等的企业,以及涉爆粉尘企业作业场所工位在10人以上的企业,要列入各地重点监管范围,实施重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