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5-03-24 |
240 240 1625.9 19.6 134.6 kg/a 瓶装 缸盖清洗溶剂
0 5
5 10 0.4 0.8 t/a 瓶装 切削油 21.489 4.5 4.5 30.489 0.3 2.5 t/a 罐装 水溶性切削液 92.8
20 20 132.8 1.4 9.4 t/a 罐装 液压油 15.787 3.5 3.5 22.787 0.4 2.3 t/a 罐装 发动机油 2088.85
450 450 2988.85 17.66 237.66 t/a 罐装 密封剂 70.25
15 15 100.25
0 2 t/a 桶装 防锈剂 0.44 0.1 0.1 0.64 0.01 0.06 t/a 瓶装 曲轴、连杆、螺丝、配件等零配件
32265 6780
6780 45825
120 920 t/a 袋装 汽油 40.875
9 9 58.875
0 5.8 t/a 油库 防冻油
24 6
6 36 0.9 2.9 t/a 桶装 2.7工艺流程 本次扩建项目与已建项目各类型发动机主要不同为发动机造型和功能差异,其基本生产工艺相同,不同点在于,本次低压缸盖铸造中,用来作为型芯造型的粘合剂,由型芯树脂改为水玻璃,因此导致型芯造型和浇铸废气成分有所改变,砂再生工艺有所改变. 本次扩建项目与已建项目不一致的生产工艺流程见下图所示: a 缸盖低压铸造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注:①在建项目将砂混炼移至型芯造型前,混炼后直接进入造型机.型芯造型粘合剂使用水玻璃,已建项目使用型芯树脂;
②在建项目增加二氧化硅喷涂工序,已建项目无该工序.③增加缸盖超声波清洗工序. b 砂再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注:对比已建项目,在建项目砂再生温度由600℃变为360℃.混炼过程移至型芯造型前,混炼后直接进入造型机. c 缸盖机加工工艺流程 3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结论 3.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结论 西涌Ⅱ号断面的水质监测因子均能够《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标准要求;
乌洲涌Ⅲ号断面的水质监测因子中,除氨氮、总磷外,其余水质监测因子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标准要求;
小虎沥Ⅴ号断面的水质监测因子均能够《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要求. 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评价表明,由于受流域内污水管网尚未全面铺设,部分区域尚未完善市政污水管网,地表水体受到流域范围内的生活废水和工业废水的综合影响,乌洲涌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 3.2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结论 根据地下水监测数据分析,各监测点位的所有监测指标均符合Ⅴ类标准,因此,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各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Ⅴ类标准要求. 3.3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结论 酚、甲醛、甲苯、二甲苯均未检出;
SO
2、NO
2、O
3、CO、PM
10、PM2.5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氨能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 -79)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要求;
VOCs能够满足《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的规定;
臭气浓度那个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要求;
非甲烷总烃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中的限值要求. 3.4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结论 项目所在区域的噪声昼间与夜间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说明声环境质量良好. 4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拟在已建厂房内建设,项目的施工期主要是设备安装,安装过程会产生一定的噪声影响,但由于安装期较短、噪声源不大,故施工期环境影响随施工期结束而停止,不对施工期环境污染进行评价.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5.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扩建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依托现有生产废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废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后,全部回用于汽车公司的生产、绿化、道路、冲厕用水. 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和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经南沙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本次扩建项目产生的废水经上述处置方式处理后,不会对附近水体造成影响. 5.2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生产车间为标准厂房,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独立的自建的一体化生化处理设备处理后达标排入骝岗水道,故正常情况下基本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5.3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热处理炉废气、发动机试验台废气、厨房油烟均依托现有项目的处理设施和排气筒,溶剂清洗废气采用低温催化燃烧设施进行处理.无组织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室内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各外排废气污染物满足相应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经过估算模式计算,扩建项目废气污染物对空气环境和敏感点的贡献很小,各敏感点叠加背景值后无超标现象. 扩建项目周边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建设单位已设置了300m的卫生防护距离,本次扩建项目建成后,该卫生防护距离能够满足企业的要求. 5.4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单位拟对扩建项目主要噪声源的机器设备、设施采取隔声、减振等工程控制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本扩建项目建成投产后,经预测结果可知,叠加现状本底值后厂界昼间、夜间噪声预测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本项目新增设备噪声对周边敏感点声环境影响不大. 6风险评价结论 本扩建项目潜在的环境风险分别有:废水、废气事故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