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9-0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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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500 建设地点 西安市蓝田工业园 立项审批 蓝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文号 蓝发改发【2017】989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C2032木门窗、楼梯制造 C2130金属家具制造 占地面积 89505.
01m2 绿化面积 6802.38m2 总投资 (万元) 29477.5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36.3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0.12% 评价经费(万元) / 投产日期 2018年7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的由来 门窗作为建筑围护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否配合墙体起到良好的保温隔热作用,减少居室能源流失,在建筑节能减排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舒适的建筑冷热环境已成为人们生活的需要.西安高科幕墙门窗有限公司目前于西安市长安区建设西安高科幕墙门窗有限公司第一生产基地环保幕墙门窗项目,总占地面积32000m2(47亩),建筑面积8400m2,总投资3573元.主要为各类门窗、幕墙的生产,包括塑钢门窗生产线3条,铝合金门窗生产线、自动化中空玻璃生产线和幕墙生产线个2条,集成木门窗生产线3条. 随着市场不断扩大,产品需求量的不断增加,西安高科幕墙门窗有限公司于蓝田县工业园区征地134.25亩,投资29477.5万元建设西安蓝田高科幕墙门窗有限公司第二生产基地新型节能环保幕墙门窗项目,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铝合金门窗、幕墙、塑钢门窗、集成木门窗、特种门窗的生产. 经过项目现场勘察,项目区尚未开始建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境保护部第44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以及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西安高科幕墙门窗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10日委托西安同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技术人员开展了详细的现场踏勘、技术资料收集等工作,在对本项目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分析判定情况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金属及木质门窗生产制造项目,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
项目已获得蓝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西安蓝田高科幕墙门窗有限公司第二生产基地项目备案确认书的通知》,文号为蓝发改发〔2017〕989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相关政策.
2、选址可行性 ⑴项目位于蓝田工业园区(一期)三里镇席家河村,南至西蓝高速,北至辋灞渠,东至白羊寨村,西至席家河村道,项目占地134.25亩. 根据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西安蓝田工业园区一期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市环函【2016】82号),蓝田工业园区(一期)由行政商务区、生活居住区和科技产业区构成,园区发展定位为一个集生物制药、新型建材、机械加工、农副产品深加工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工业园.项目与蓝田工业园一期总体规划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 项目与蓝田工业园一期总体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规划内容 本项目内容 符合性 园区所在灞河流域近年来水污染因子偶有超标,园区内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措施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不产生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符合 园区应鼓励企业单位内部中水回用和污水综合利用,提高水重复利用率. 项目玻璃清洗废水循环利用,经收集后用于厂内绿化,不外排. 符合 积极实施集中供热,发展使用天然气、电能等清洁能源,园区内不得建设燃煤锅炉. 项目内无燃煤锅炉. 符合 本项目位于园区规划的工业用地范围内,与园区产业发展方向相容,满足该园区的入园要求.因此,项目建设符合蓝田工业园一期总体规划的要求. 项目已获得蓝田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房《关于西安高科幕墙门窗有限公司第二生产基地新型节能环保幕墙门窗项目规划说明的函》,文号为蓝住建函【2018】38号,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用地符合蓝田工业园区规划要求. ⑵《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指出主要任务: ①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新、改、扩建涉及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 ②加大工业涂装VOCs治理力度:木质家具制造行业.大力推广使用水性、紫外光固化涂料,到2020年底前,替代比例达到60%以上;
加强废气收集与处理,有机废气收集效率不低于80%. 项目位于蓝田工业园区,使用的漆料全部为水性漆料,用于木质门窗的喷涂;
喷漆废气经风机收集后由油漆过滤纸和玻璃纤维过滤棉收集后与烘干废气一起由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气筒排放.符合《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 根据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规范2017年西安市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的通知》(市环发【2017】35号),项目与其规划符合性见下表: 表2 项目与(市环发【2017】35号)文件的符合性分析 文件内容 本项目内容 符合性 治理工艺应按照环保部《挥发性有机(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对标政策要求,选择科学合理的处理工艺,进行深度处理,确保污染物经处理后实现资源回收或破坏式消解(建议采用 预处理+深度处理 模式). 项目喷漆废气经风机收集后由油漆过滤纸和玻璃纤维过滤棉(预处理)收集后与烘干废气一起由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深度处理工艺)处理后排气筒排放. 符合 排放控制因子、排放浓度、排放速率,非甲烷总烃(NMHC)净化效率等限值应满足陕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61/T1061-2017). 项目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为0.0925mg/m3,去除效率为99.5%,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表1木质家具制造中非甲烷总烃的标准排放限值(最高允许排放浓度40mg/m3,最低去除效率80%). 符合 工业挥发性有机物处理工艺设计及主体工程建设等,必须满足《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机废气净化装置安全技术规定》(GB20101-2006)、《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项目使用涂料为水性漆,满足《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机废气净化装置安全技术规定》(GB20101-2006)、《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符合 ⑶项目位于蓝田工业园区白鹿原收费站以北,南侧紧邻西蓝高速,北距省道约500m,交通便利,有利于原辅材料和成品的运输.项目所在地给水、供电、交通等基础设施随项目建设可基本完善,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本项目选址可行.
三、项目概况
1、地理位置与交通 本项目于蓝田工业园区内征地134.25亩,位于蓝田高速出入口处,南环路以北,席家河村以南;
南距西蓝高速(G312)约10m,北距省道(S101)约500m,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09°16'
52 、北纬34°10'
36 .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项目具体位置见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及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图.
2、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 根据企业的发展计划,项目主要生产铝合金门窗、幕墙、塑钢门窗、集成木门窗、特种门窗,具体产品方案见表3. 表3 产品方案 序号 产品名称 年产量(万平方米)
1 铝合金门窗
35 2 幕墙
57 3 塑钢门窗
48 4 集成木门窗
6 5 特种门窗
7
3、工程规模与建设内容 本项目在西安市蓝田工业园区,项目总占地面积89505.01m2,总建筑面积51103.57m2.主要建设包括各生产厂房、仓库、办公楼、宿舍、食堂及其他辅助配套设施等,项目组成及主要建设内容见表4. 表4 项目组成及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项目组成 建设内容 主体工程 塑钢门窗生产线及厂房 建筑面积7500m2.1F钢结构,位于项目西侧,共有塑钢门窗生产线5条. 铝合金门窗生产线及厂房 建筑面积7000m2.1F钢结构,位于项目西侧,共有铝合金门窗的生产线5条. 幕墙生产线、集成木门窗生产线及厂房 建筑面积10000m2.1F钢结构,位于项目中部,共有单元式幕墙生产线4条及集成木门窗生产线3条. 特种门窗生产线及厂房 建筑面积5150m2.1F钢结构,共有特种门窗生产线4条. 辅助工程 成品库 建筑面积为3200m2.1F钢结构,位于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