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2015-03-30

(九)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项目附近环境敏感点的环境保护,处理好与周边的关系,防止因环保诉求而引发矛盾,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十)根据环评报告和专家意见,确定本项目投产后全厂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COD≤15t/a,SO2≤50t/a,NOX≤66.3t/a. (十一)其他环保要求(湘环评〔2011〕246号、湘环评函〔2014〕107号、湘环评验〔2015〕18号)文件执行.

三、项目在环保申报过程中不得隐情不报,如有瞒报、谎报属违法行为,建设单位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本批复各项内容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单位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项目建成,应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规定,自主开展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五、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批准后的本项目环评报告书送蓝山县环境保护局.拟建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管理工作由蓝山县环境保护局具体负责. 永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26日 主题词:环保 环评 蓝山 报告书 批复 抄送:蓝山县环保局,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永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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